《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3-02-10 10:40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1.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9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对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作出规范要求,我省于2019年4月28日出台了《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实施3年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竞赛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违规举办竞赛、收费或变相收费、评奖过程不规范、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亟需纳入管理等问题。2022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对《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9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对《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以便更好的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在满足当前竞赛活动管理实际需要的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竞赛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保护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
2.请问《办法》为何由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和省科协9部门联合印发?
答:按《办法》要求,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应为在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因此需要对各主办单位的资质、运行状况、不良记录等进行核实,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部分企业违规开展竞赛或在参与承办时存在牟利倾向,极易产生违规行为,需要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加强监管。此外,由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团省委、省科协对本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系统内归口单位、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开展的赛事活动进行资质查询和竞赛活动申请初审,将具有更高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为此,《办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确定了由各部门初审汇总、教育厅综合统筹对所有申请举办的竞赛活动进行审核并统一编号和公示的职责分工,不在公示之列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将一律不得举办。本《办法》由九部门联合印发,可以更好实现分工合作,管好竞赛。
3.请问《办法》的适用对象是?
答:《办法》适用于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的竞赛活动,是指鼓励中小学生完成发展目标,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举行的竞争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竞赛和有竞争性的展览、展示、展演、展评、文化节、艺术节等。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省教育厅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举办的竞赛活动,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4.请问《办法》在认定流程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答:一方面,调整了申报间隔时间,《办法》将原“每年一次”的竞赛申报、受理和审核周期调整为“三年一次”,以便更好地稳定社会预期。但同时要求,每年举办不得超过一次。另一方面,加强资质审核。《办法》明确由省委编办负责对主办单位为事业单位的登记注册情况予以确认,省民政厅负责对主办单位为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情况进行查询确认,确保竞赛活动主办方具有相应资质,提高主办方的专业性、权威性。
5.请问《办法》在竞赛组织要求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答: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为防止竞赛活动主办方将竞赛层层转包,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办法》规定竞赛各项工作由组织主体(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二是坚持“零收费”原则。针对部分竞赛违反“零收费”规定,花式变相收取各种费用、借竞赛名义开展培训、转嫁成本等问题,《办法》新增了防止各种变相收费的细化要求。三是确保程序严格。针对部分竞赛在评奖过程中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等问题,《办法》要求严格专家选聘,强化学术诚信,严格命题阅卷(评审认定),公开结果及申诉渠道,确保竞赛评奖的科学性、公正性、严肃性。四是严格结果使用。明确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并要求举办单位在证书上标明不作为依据的声明字样,坚决避免因竞赛加剧不良竞争,进而增加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问题。
6.请问《办法》在竞赛活动日常监管方面做了哪些优化调整?
答:一是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严禁组织参加违规竞赛。《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均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二是明确部门职责。明确了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民政厅和省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在查处违法违规竞赛中的职责分工,着力构建密切联动、高效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管住违规行为。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办法》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
7.请问《办法》对规范国际性竞赛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在国内竞赛日趋规范的同时,部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存在着良莠不齐、收取费用、评奖不公等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实现国际国内竞赛同步规范管理,《办法》将国际性竞赛纳入管理范围,要求本省内由中方机构作为主办方举办的国际性竞赛,按照本办法执行;境外国际性竞赛在湖南省内举办时,应由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中方机构合办或承办,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8.请问对于违法违规竞赛活动有哪些投诉举报渠道?
答:省教育厅设立了专门的举报投诉电话(0731-84720155),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巡查、暗访等各种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问题线索。
9.请问2023年的竞赛活动申报何时开始?
答:根据工作安排,2023年的竞赛活动申报拟于今年4月开始,相关通知请留意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unan.gov.cn/),通过审核的竞赛活动名单将于7月底前在省教育厅官网公布。同时,根据《办法》,从今年起,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有效期限原则上为3年,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即2023年通过评审的竞赛活动原则上可在名单公布后的3年里每年举办一次。2023年申报结束后,下一次申报将于2026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