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教指〔2014〕274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
专项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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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15年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专项经费 万元(具体见附件),相应列入201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待201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算管理。各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统筹省级财政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进一步科学合理细化编制和安排预算。本次安排的高校科技创新经费以打包整合的方式下达到各单位,除教育部创新团队配套以外,其余由各单位结合自身财力自主统筹安排支持。各单位在收到拨款指标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报送细化预算(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细化预算情况将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二、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财经法规、专项资金管理等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支出标准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剂或挪用。实行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要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闲置。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单位编制预算时同步申报预算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联合开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专项经费预算安排挂钩。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要加强对专项经费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等方面的财务稽查和内部审计。在项目中期检查和项目建设完成时,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年终决算时,要向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报送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报告。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对专项经费使用及绩效情况进行适时抽查。
附件:1、提前下达2015年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及科技创新专项安排表(分单位发)
2、2015年度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专项支持建设团队一览表(分单位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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