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印发《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9-09-25
各镇、街道,区直机关各单位:
《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工委委员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株洲市天元区委员会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1日
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天元区教育现代化2030行动纲要》,推动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围绕深化改革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紧扣“均衡、优质、活力、特色”发展思路,力促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推进天元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为天元教育203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天元教育基本现代化。到2021年,新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保障有力、优质均衡、系统完备、开放前瞻的现代教育体系,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基本满足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天元教育整体水平和实力全市绝对领先、全省一流、全国有名。
(二)重点任务
1. 教育思想基本现代化
(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党的十九大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把教育放在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统筹协调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
(2)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加强思政课程和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抓住青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给青少年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课程教材建设全过程,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各项活动中,建成具有天元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
2. 教育教学体系现代化
(1)推动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坚持“自主探究、小组合作、民主和谐、快乐有效”的原则,深入推进“活力课堂”教学模式。将生命教育、环境教育、养成教育等教育理念融入课堂,培养学生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品行,教育孩子掌握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贯彻“教学做合一”的生活教育理念,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设以学生动手实践为核心的劳动和生活技能活动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加大实践体验力度,创设多元趣味平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生存。
(2)推进各类教育发展。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加快公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争取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保持适龄儿童入学率和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100%。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教育,力争建成2—3所民办学校,促进公办、民办教育有序发展。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3)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加强与国外学校之间的联系,积极开展双边交流活动,培育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天元教育学子。大力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天元区办学,鼓励学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支持学校教研人员对外开展双向交流。
3. 条件保障基本现代化
(1)加快学校建设和改造。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加快新校建设和学校办学条件提质改造,建成白鹤菱溪中学、建宁实验小学等12所学校,改扩建学校10所,完成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消除“大班额”。
(2)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打造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天元区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推行“名优学校、名优校长、名优教师”工程。加大教师招聘、引进力度,通过高校直招、社会招聘、公开选调等渠道,3年内力争引进优秀教职工846名。研究出台《株洲市天元区关于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引进和培养在天元教育领域起引领和学科示范作用的人才。
(3)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支持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实现信息化教学应用师生全覆盖。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株教云”试点工作。建立现代信息化补充和更新等长效管理机制。
(4)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依法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确保教育事业各项经费足额预算到位。将区委编办核定的区聘教师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成立天元区教育基金会,整合社会资源,表彰教育事业方面的杰出人才和为天元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推广、举办各类教育公益活动,资助困难学生、救助特困教师等爱心公益活动。
4. 管理水平基本现代化
(1)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智育内容方式和方法。大力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加强劳动和实践育人,构建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相融合、家庭和社会相衔接的综合劳动、实践育人机制。构建多元评价机制,运用好株洲市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云平台,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科学育人的导向作用。
(2)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统筹规范入校检查、考核督查、考察调研,营造良好学校发展环境。加大“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前教育工作的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引导、管理和监督,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研究出台《天元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深入推进课后托管服务,解决困扰家长的“三点半”难题。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政 委:周建光 工委书记、区委书记
组 长:姚永告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组 长:陈远瑞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罗克俭 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蒋 智 工委委员、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执行副组长:黄 芳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纪委监委、工委办(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管委办(政府办)、区产业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招商局、高科集团、天易集团、村镇公司、区妇联、团区委、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泰山路街道、嵩山路街道、栗雨街道、马家河街道、群丰镇、雷打石镇、三门镇、天元公安分局、天元交警大队、天元消防大队
职 责:1. 邀请国家、省、市相关专家,对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2. 组织开展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的重点工作研究,负责教育基本现代化的管理、普及和指导工作,制定天元教育改革各类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3. 建立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联席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天元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创建工作的整体协调、宣传动员;按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硬件建设指标,争取经费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研究解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对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管理、质量和效益进行认真检查,对照整改等。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9年3月—4月)
制定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方案,召开天元区教育大会,拟定第一阶段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成立“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成员单位的创建工作任务、职责。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2021年9月)
1. 初步实施期(2019年5月—2020年12月):(1)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天元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任务分解》进行自查,摸清家底,查找差距;(2)按计划推进各项工作,邀请专家一起参与研究,形成天元区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的评价指标体系。
2. 攻坚突破期(2021年1月—2021年7月):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天元区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的评价指标体系,及时收集各项工作经验材料,并对经验进行归纳分析进一步提炼。
3. 全面总结期(2021年8月—2021年9月):评估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的建设结果,对规划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总结与反思,总结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建设成果并形成经验材料。
(三)督导评估工作阶段(2021年10月—2021年12月)
专项调研(2021年10月):对三年实施情况的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全面进行评估总结,请有关专家对天元区创建工作进行专项调研,提出整改意见。
复查整改(2021年11月):根据专项调研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复查整改。
督导评估(2021年12月):请省市区相关的评估组,对天元区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进行督导评估。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坚守 “两个维护”,根据实施方案和职能分工,主动履职尽责,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各项工作进度安排、时间节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投入
把教育作为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并逐年增加。
(三)完善督导制度和监督问责机制
把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定期组织评估。形成决策、监督、评估考核和动态调整,建立分类评价与考核的标准及体系,落实责任追究。
(四)深化学习与交流合作
聘请教育专家定期、不定期对天元区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指导。健全合作、交流机制,深化与国内以及发达国家地区的交流,积极学习和吸纳先进地区的经验。
(五)强化舆论宣传
借助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天元区教育现代化第一阶段的建设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