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由原湖南省教育委员会招生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中心四个职能机构合并成立,于2001年初正式运行,是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目前,系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厅级事业单位,共有内设处室14个。主要负责本省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面向社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指导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具体职能职责为:

(一)参与拟定各类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口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及其他有关专业证书考试。

(三)制定本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组考、评卷及录取有关工作操作指南,对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四)承担教育部和境外考试机构在省内组织的各项国际交流考试。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委托的其他考试。

(五)承担自学考试政策法规、开考专业、课程设置计划及考务考籍工作的实施、管理。

(六)承担国家统一命题之外的各类教育考试命题,国家、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的协作命题。

(七)统筹管理并指导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处理各类教育统一考试中的偶发事件,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

(八)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参与教育考试管理中相关应用技术的研发,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

(九)负责各类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管理开发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权威招考信息。

(十)参与办理各项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立项、调标工作。

教育考试承载着为党育才、为国选才、为民服务的历史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多年来,在教育部的关心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坚守“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招考理念,坚持“服务考生、服务高校、服务基层”的工作宗旨,统筹发展各类考试招生项目,不断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努力办人民满意的考试招生。

联系我们

  • 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邮编:410012)

  • 0731-88090456

  • 0731-88090301

  • http://jyt.hunan.gov.cn/sjyt/hnsjyksy/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https://www.hneeb.cn/hnxxg/(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 湖南考试招生(hunan-zhaokao)

内设处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全院各项日常行政工作,统筹全院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督办重大决定和事项的落实;负责综合调研、文秘、机要、史志、文印等工作;统筹协调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统筹协调宣传与信息公开、法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统筹协调信访、考试招生咨询等工作;统筹协调全院舆情处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院招标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务出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院有关办公设备的配置及维护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部门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院工会日常工作;负责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有关决定的督办工作;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参与拟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负责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体检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职高对口升学考试,简称高考,下同)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空军、海军及民航招飞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高考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制卷与评卷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享受普通高校招生优惠政策考生的资格审查有关工作;负责院校在湘招生来源计划汇总后的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有关咨询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负责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工作;按“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对普通高校招生相关高校的招生行为进行监督;会同纪检与督查处做好高考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招生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处

参与拟定硕士研究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硕士研究生在湘招生单位分专业计划的汇总上报;负责对在湘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管以及录取数据的审核、上报;负责衔接中央部委院校在湘成人招生计划来源;会同纪检与督查处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制卷、考试、评卷、录取工作;负责在湘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自命题和复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组考工作;负责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有关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制卷、组考、评卷及录取有关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

自学考试处

贯彻执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和办法等;负责自学考试专业管理,编制全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安排考试课程,统筹自学考试学习资源建设;组织自学考试省级课程命题,申请全国统考课程试题,组织开展试卷评价及考生多元评价;组织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制卷、考试、评卷工作;负责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有关咨询工作;会同纪检与督查处做好自考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全省自学考试的考籍管理;负责自学考试毕业证核发;负责社会助学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湖南省自学考试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社会考试处

承担非学历教育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各类社会考试;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NTCE)的报名、组考、扫描工作;负责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的报名、组考、扫描和评卷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的报名和组考工作;负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报名、组考和扫描工作;负责英语应用能力(PRETCO)的报名、组考和扫描工作;负责本处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有关咨询工作;会同纪检与督查处做好社会考试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处

参与拟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统考科目的考试报名、考务管理、考试实施、评卷登分、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市州组考科目考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省中考的制卷(长沙市除外)工作,拟定全省中考考务、保密管理相关政策等工作;负责本处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有关咨询工作;会同纪检与督查处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

信息处

负责制定各类考试招生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保管各类招生考试信息资源,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省招生考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业务工作的信息采集和技术保障;负责本院网络和信息化设施、公共服务软硬件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负责本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本院软件正版化管理工作;组织招生考试管理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等的开发、完善和应用培训;负责制定我省的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含互联互通)建设;配合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相关舆情处理工作;配合相关业务处室做好考场编排及投档录取等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

监察与督查处

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完成院纪委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考试考务督查工作;与相关业务处室协同负责各类考试的考风考纪建设;负责各类考试巡考员的选派和省级督考员选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看相关考试的视频监控录像;负责考试招生违规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处室对考试招生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考点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违规招考工作人员进行处理;指导全省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试卷保密室建设,会同相关业务处室检查和验收新建的标准化考点、试卷保密室;协助相关业务处室做好各类考试考点的设置工作;负责网上考务(含试卷流转)巡查督查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会同办公室、机关党委做好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有关决定的督办工作。

命题处

负责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含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等考试命题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考试的考试大纲(考试要求)或试卷结构等;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命题以及省际间协作命题任务;参与相关考试评卷的质量监控工作;负责相关考试命题的研究、分析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

科研与评价处

负责规划和管理全省教育考试科研课题;组织重点课题的研究;参与教育考试管理中相关应用技术的研发;负责相关考试的评价工作;协调相关科研和服务机构开展教育考试评价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负责考试科研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应用;负责拟订全院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财务处

负责院内财务管理;参与政府采购及对外招投标工作;负责对院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核算和内审工作;参与各项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立项、调标工作;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流程;加强与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财政政策和法规变动情况;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机关党委

负责全院日常党务工作;负责全院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理论学习与宣传教育、组织、统战、文明创建、共青团、普法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资、职称、人事档案、社会保险、职工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做好本处保密工作;做好与本处有关的信访工作;负责院党委会相关决定的督办工作。

办公室(杂志社)

负责《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湖南高考指南》编辑出版工作;负责三个网站(“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教育测量与评价”)以及两个微信公众号(“湖南考试招生”“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的内容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

考试招生服务处

负责全院物业监管工作;负责全院建设、维护、管理、安防、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全院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院基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