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报名公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报名公告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1-07-23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政府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21年至202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至2023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本次比选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八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及说明: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附件2。)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响应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其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5)提供企业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提供近三年来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
(7)提供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有关资质证书、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除项目负责人以外, 3 名拟参与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有关资质证书、工作经验及业绩证明文件。
(8)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和工作流程及质量保证措施。
(9)提供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10)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由申请人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决定。
注 1、本公告文件中近三个月指: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1年7月27日起至2021年8月3日(工作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71号)综合楼3楼318室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过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090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