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22-12-09 11:16
HNPR-2022-03029
湘教发〔2022〕5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教育厅在教育部的统筹组织和监督下,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军事院校除外)抽检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论文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全部本科专业。对于往年抽检“存在问题毕业论文”比例较高的专业以及新专业可适当提高抽检比例。
第二章 评议要素和重点
第五条 省教育厅根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对有毕业论文要求的本科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对其他形式的专业类毕业论文(如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创业方案设计、毕业实习报告、毕业作品、毕业创作、项目设计等)的评议可参照此要素进行。省教育厅将逐步制定完善各学科门类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第六条 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评议。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制定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年度论文抽检工作。
第八条 省教育厅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和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完成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抽取,形成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第九条 省教育厅依托抽检信息平台,采取随机匹配的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第十条 如毕业论文有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在学术规范上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则该毕业论文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不再对要素进行评议。抽检信息平台或高校对毕业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供专家评议参考。
第四章 结果反馈与使用
第十一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
第十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
(一)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责成高校减少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提请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四)对于政治立场、价值取向存在问题,以及涉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或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等问题的本科毕业论文,相关高校须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省教育厅,同时抄送省学位办。
(五)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对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整改落实,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十三条 省教育厅将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专项预算,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 省教育厅建立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申诉机制,规范申诉处理程序,保障有关高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准确完整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学位授予信息等材料。
第十六条 各高校要建立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监测制度,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健全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应将本科毕业论文检查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预算,确保经费保障到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附件: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附件
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议 要 素 |
选题意义 |
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契合程度 |
选题属于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紧密相关。 |
理论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 |
选题能够对本专业的某一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并有一定拓展和深化。选题关注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应用参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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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意识和难易程度 |
选题体现作者的独立思考或学科研究特征,有一定特色或新意;选题难度适度,能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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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构建 |
结构体例 |
论文核心模块完备,各篇章结构完整合理,有逻辑性,层次分明,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论文体例与选题相匹配。 |
内容组织 |
对论文的主题及相关素材有系统的分析,能形成合适的方案。研究路径合理、方案可行、论证充分、结论可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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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表达 |
论点表述明确,文字表达与文体协调,概念准确,理论运用恰当,论述语言严谨,条理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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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
文献检索及梳理能力 |
基本掌握文献检索方法,具有一定的查阅、整理、分析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文献资料比较充分,能按照一定逻辑梳理阐述文献。 |
对本专业及相关领域研究现状的了解与评析 |
基本了解本领域学术进展及最新研究动态。对现有研究理论与方法能够进行一定的评价,并从中发现研究的不足。能基于这些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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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
专业知识扎实,核心概念明确,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有问题意识,体现出一定的思辨能力和初步的创新能力。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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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能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采取恰当的研究方法或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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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规范 |
价值取向 |
坚持正确方向,体现出追求真理、努力创新的使命担当意识。不损害选题研究相关者的利益或公共利益。 |
学术诚信 |
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则,公正客观,承认和尊重他人科研成果;写作过程和结果无违背学术规范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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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规范 |
论文格式符合要求,中外文用词准确、语法规范、语言通顺。论文写作过程合乎规范,相关过程材料完整。论文字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