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04/2018-44038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8-04-27 00: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湘教通[2018]178号 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 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体)局: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近期,我省各地气温快速升高,个别地方和学校又出现了学生下水游泳或意外跌落导致溺亡的安全事故。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我厅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学生溺亡情况的通报》要求,提请当地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制度机制。要充分调动村(社区)参与暑期和节假日对属地学生的监管,尽可能防范阻止学生在暑期私自下河游泳。要主动提请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或家访等活动,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我厅将提请省政府督查室,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全省通报。对发生较大学生溺亡事故的地区或学校,要进行责任倒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各地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将纳入2018年度市州校园及周边综治考评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