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04/2017-87991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7-05-08 00:00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湘教通[2017]156号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 

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为严防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我厅决定继续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以往学生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按照我厅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一是挂一张图,在61日前将我厅统一印发的《珍爱生命,远离溺水——一名老水警的忠告》挂图发放至每一个班级并张贴上墙。二是唱一首歌,今年暑假前,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下载学生游泳安全歌,通过音乐课让每一名学生传唱。三是发一封信,将教育部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复印发放给每一位中小学生家长,并做好回执回收保管工作。四是看一次专题教育片,组织学生集中收看《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2017年版)》(各地各校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下载,也可通过“湘微教育”微信公众号观看),同时,鼓励家长与孩子一起观看,湖南教育电视台将在5月和6月的每周五晚上20:30和周六中午12:00播放该专题片,请学校通知家长在家与孩子一起观看。五是上一节课,每一个班级的班主任通过“湖南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等课堂教学资源,对本班进行一次防溺水教育,家长通过学习平台上的预防溺水教育视频,提高家长对孩子防溺水的监管意识和能力。六是写一篇作文,小学三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以日记或作文的形式,撰写一篇《中小学生防溺水警示教育专题片》观后感,并交班主任保管。

二、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一是要重点督促学生监护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家长会或家访等活动,提醒学生家长切实加强孩子在家时特别是节假日、暑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加强村校合作,通过走访、座谈、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调动村(社区)参与属地学生暑期和节假日的监管,尽可能防范阻止学生在暑期私自下河游泳。三是要加强隐患排查。要主动提请乡镇、街道、村(社区)加强重点危险水域安全管理,普遍开展隐患排查巡查,及时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突出隐患,要及时报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三、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17年度防溺水专项行动,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每一位教师和家长。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对未请假擅自离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要严格按照应急安全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告涉校涉生溺水伤亡事故,学校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回执复印件,对于迟报或瞒报信息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我厅将在暑假前后对各地各校防溺水教育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暗访抽查,对暗访中发现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将全省通报,对因工作敷衍导致发生群体性溺亡的将追究学校领导行政责任。各地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将纳入2017年度市州校园及周边综治考评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指标。

  湖南省教育厅 

                        201758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9807240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2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