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08-09-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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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发[2003]14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 |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校在规范中小学收费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收费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但不规范的行为仍然存在,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还比较严重。根据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教育系统要切实把规范中小学收费作为行风建设的突出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规范中小学收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中小学收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重点治理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中小学收费乱现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是关系到减轻农民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和教育形象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克服普遍存在的“信心不足”的畏难情绪、“治理多年了”的厌战情绪、“代人受过”的委屈情绪,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制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做法,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振奋精神,努力工作,把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抓紧抓好,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取得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二、严格按收费规定和纪律规范教育系统自身的行为 1、严禁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家下发的文件执行。 2、严禁在省定书目之外强迫学校、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中小学生用书必须按省定用书目录执行,各地各学校必须使用省定书目规定的正版教科书;不得违规编写任何教辅资料并强求学生统一购买;凡按文件规定应由学生自愿订购的学习资料等,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教育部门和学校名义统一强制征订。 3、不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向学校、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办公教学用品。 4、严禁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对跨学区就读的学生(包括外地民工子女需要就近就读的),只能按规定收取借读费,不得收取择校费和提高借读费标准。 5、坚持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省、市重点中学,凡举办了民办学校的,不准另行收取择校生费;未举办民办学校的,允许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但招收人数、分数、收费标准必须按“三限”规定执行。其他学校不得收取择校生费、借读费以及变相收取赞助费及各种名目的费用。 6、严禁乱办学、乱办班。各学校不准以任何名义或借口,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实验班等。 7、严禁任何其他强制性收费。严禁强迫学生寄宿、搭餐和单车寄存;农村学校和没有单车棚及其管理人员的学校,不准收取单车寄存费;严禁强制学生在校内消费;严禁教育部门和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以学生家长为对象的集资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维修费等。 8、坚决抵制各类“随读代征”和“搭车收费”。不准各地、各学校随读代征农业税、“口子费”、事业费和其他各种税费;严禁有关部门通过学校要求学生统一购买保险、统一收取防疫费等。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1、完善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对中小学收费实行目标管理,年初下达工作目标,一级对一级签订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和通报。治理中小学收费乱不力的,在教育各类评先评优上实行“一票否决”。 2、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每期开学前,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公布收费文件,使收费项目和标准进村入户,学生家庭户户清楚。严格实行亮证收费,一律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不能只收费不开票、多收费少开票、先收费迟开票和收费打白条。 3、坚持定期通报制度。每年五月和十月定期通报各地中小学收费信访举报情况、中小学收费典型案例和收费专项检查情况。情况通报除在系统内进行外,必要时将向社会通报。 4、实行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各学校的收费情况,应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报告,特别是对“随读代征”和“搭车收费”,在坚决抵制的同时,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纠风部门及时报告。 5、建立收费监察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聘请本地的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收费监察员,定期听取他们对学校收费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对收费的监督。 6、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乱收费,以及对“随读代征”、“搭车收费”不抵制、不报告,以致引发严重事件的,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还要严格追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收费检查的力度 收费检查结合开学、信访调查和办案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不搞形式,不走过场,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查处。近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市县两级制发的收费文件是否与省里的文件要求相符;是否存在擅立项目、擅提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的现象;收费办法是否规范,票据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用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使用省定书目和版本以外的书籍;收费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学杂费是否全部用于公用开支,课本费是否被挪用等;是否存在违规办收费补习班、特长班、实验班的现象,择校生招生和收费是否规范,等等。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退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使收费检查切实收到规范收费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综合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