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湘教通〔2019〕207号
关于公布我省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 交流轮岗试点县市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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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关于申报第三轮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县市区的通知》(湘教通〔2019〕169号)精神,经各市州教育(体)局评选推荐,我厅确认长沙市岳麓区、衡阳市雁峰区、株洲市渌口区、湘潭市雨湖区、邵阳市洞口县、岳阳市汨罗市、常德市临澧县、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益阳市南县、郴州市资兴市、永州市零陵区、怀化市鹤城区、娄底市娄星区、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等14个县市区作为我省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县市区;同时,将第二轮试点效果居前的长沙市雨花区、岳阳市君山区纳入第三轮试点范围,为第三轮的其他试点单位起引领示范作用。我省第三轮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共16个县市区。 请以上16个试点县市区所在市州教育(体)局高度重视,组织指导试点县市区按照《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5〕51号)要求,细化完善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支持保障措施,确保交流轮岗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