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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管理规范》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8-11-07 00:00

 

关于印发《湖南教育政务网

首页管理规范》的通知

 

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湖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湖南教育政务网建设,规范首页信息发布,提高网站内容质量,现将《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管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

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管理规范

 

  湖南教育政务网(湖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jyt.hunan.gov.cn)基于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湖南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网上政务公开信息首发渠道,以打造“24小时不下线的网上湖南省教育厅”为目标,发挥政务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积极整合资源,面向公众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网站首页作为全省教育政务信息的综合汇聚展示主窗口,应突出重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对整体形象、栏目设置、信息发布、标题及用词用语等加以规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11〕65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网上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湘教通〔2017〕41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管理规范。

  一、工作职责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负责湖南教育政务网(以下简称政务网)首页规范的统筹管理、监督执行、定期组织修订。厅信息中心负责政务网首页规范的落实保障和技术服务。厅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按规定职责开展政务网首页信息内容保障工作。

  二、首页形象

  1.政务网首页应符合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定位,符合互联网站发展主流和国家对政府网站形象的具体要求。

  2.政务网首页应保持版面简洁明了、栏目分类清晰、配色协调雅致,体现湖湘特点、教育特色。

  3.政务网首页一般不设置对联、飘图;不使用加粗、加大、闪烁、彩色字体;网站首页选用的图片应经过美术处理,按发布栏目图片尺寸规格裁剪,防止显示变形。

  4.政务网首页发布的各类信息、标题应遵守发布版块的字数限制,避免文字掉行、漏显。

  三、栏目设置

  1.政务网首页栏目设置、责任部门及各栏目管理规范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由厅信息中心按照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对政务网首页的栏目设置、布局设计进行整体规划,报厅办公室审核、厅委领导审定后予以实施。如需整体改版调整,也按相关工作流程执行。

  3.确因工作需要在政务网首页新开(或删除)栏目的,由承办部门提出工作依据和书面申请,报厅办公室审核、厅委领导审定后,由厅信息中心统一办理,并由承办部门对该栏目的信息更新度及准确性负责。

  四、内容规范

  1.政务网首页各栏目标题字数限制已在后台发布界面进行提醒,承办部门电子政务专干编辑信息时应遵照执行。

  2.政务网首页发布信息的用词用语应准确规范。各工作环节应认真校稿审稿,避免错别字,特别注意中央、省部、厅委领导姓名、特定称谓的规范性与准确性;按照题文一致、客观准确、重点突出的基本规范编写标题,标题内容应语意完整、措辞规范,严禁使用炒作型标题或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作为标题。

 

附件: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栏目管理细则

 

附件:湖南教育政务网首页栏目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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