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制度重新备案的通知

关于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 管理制度重新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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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职高专院校: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2月发布以来,我省70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规定》修订完善了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并于2017年8月上报我厅备案。为了全面掌握各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最新修订情况,保证各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各校学生管理制度开展新一轮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省70所高职高专院校(附件1) 二、备案内容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 三、有关要求
(二)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备案现行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也可重新修订后上报。开展修订工作的学校,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成立专门的修订工作小组,遵循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审议、公示等必要程序进行修订。 (三)各校要高度重视此轮备案工作。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四、材料报送 (一)各校应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填报《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修订备案联系人表》(附件3),并于7月6日前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二)各校应将带有院(校)长签发的正式公文、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配套文件(含文件目录)纸质稿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7月30日前报送(或寄送)至我厅职成处909办公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PDF电子稿到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909办公室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号 联 系 人:毛静、肖帅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职成处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1、70所高职高专院校名单 2、学校学生管理配套文件参考目录 3、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修订备案联系人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