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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制度重新备案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7-03 00:00 【字体:

 

 

关于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学生

管理制度重新备案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院校: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2月发布以来,我省70所高职高专院校根据《规定》修订完善了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并于20178月上报我厅备案。为了全面掌握各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最新修订情况,保证各校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经研究,决定对各校学生管理制度开展新一轮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全省70所高职高专院校(附件1

二、备案内容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按照“1+X”的制度体系上报备案材料。“1”为《**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学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母文件。“X”为各配套子文件。母文件原则上参照教育部《规定》的章节体例,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子文件可参照《学校学生管理配套文件参考目录》(附件2),结合学校实际拟定;《规定》中写明由学校规定的内容,学校应当在母文件或子文件中制定明细条款。

(二)各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备案现行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也可重新修订后上报。开展修订工作的学校,要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合法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成立专门的修订工作小组,遵循合法性审查、专题会议审议、公示等必要程序进行修订。

(三)各校要高度重视此轮备案工作。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四、材料报送

(一)各校应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填报《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修订备案联系人表》(附件3),并于76日前发送至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二)各校应将带有院(校)长签发的正式公文、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配套文件(含文件目录)纸质稿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730日前报送(或寄送)至我厅职成处909办公室,同时发送上述材料PDF电子稿到我厅职成处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909办公室

邮寄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二段238

人:毛静、肖帅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职成处电子邮箱:zcc906@163.com

 

 

附件:170所高职高专院校名单

2、学校学生管理配套文件参考目录

3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修订备案联系人表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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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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