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通知

湘教通[2018]119号 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申报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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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8〕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13号)精神,经研究,我厅决定从第11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具体名单见附件)中,严格按照当年评审结果排序进行审核后,推荐申报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高校根据国家申报要求进一步提炼和完善成果,特别是要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果,体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思想,确保成果在高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2.各申报成果本次仅需填报《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以及其他必要申报材料(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其他材料待推荐结果确定后再正式组织报送。材料填报具体要求可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jxcg.edu.cn。 3.各高校可与时俱进更新成果内容,但原则上不得变更成果名称,不得变更原成果主要完成人名单及排名顺序。若因人员变动等原因需增减或调整名单的,需由申报学校正式具函说明情况、原全部主要成员逐一签字同意并承诺无异议、且经过校内层层公示、校纪委盖章确认后,方可正式调整并上报。 4.请各高校将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4月8日前报我厅高教处。联系人:狄岱岳,联系电话:0731-84764849,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附件:第十一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项目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3月22日 |
湘教通[2018]119号 关于报送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