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5-18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7184


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省直有关附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对精准扶贫、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7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2017“三区”支教工作任务

  1.“三区”支教工作是国家一项极其重要的人才支持计划,是落实精准扶贫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要举措,为提升“三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三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支持。2017411日,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13号)规定:“深入开展‘三区’支教活动。‘三区’支教1年及以上的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可认定为‘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这一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三区”支教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好、充分利用好这一政策。

  2.各市州和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进一步重视“三区”支教工作,从教育扶贫和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高度,全面落实《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通知》(湘教通〔2013559号)等“三区”支教文件精神,高质量完成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我厅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其中,派出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2016年没有完成湘教通〔2013559号文件测算的派出能力教师人数的(见该文件《派出地派出能力测算表》),2017年原则上要完成不低于2016年实际派出教师人数1.05倍(四舍五入)的派出任务。

 3.根据我厅扶贫工作实际需要,从2017年起,芙蓉区“三区”支教单位调整为溆浦县,衡阳县支教单位调整为新宁县。省直有关附属学校“三区”支教工作,请直接联系我厅,由我厅统一安排。全省各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学校以及受援地教育行政部门、受援学校要加强沟通协调,突出支教工作实效。派出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受援县市区需求,选派受援县市区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二、切实做好“三区”支教管理工作

1.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学校深入学习贯彻《湖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人员和经费管理办法〉、〈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支教协议书〉的通知》(湘教发〔201451号)等“三区”支教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三区”支教人员管理和经费管理工作。

2.各地要充分发挥支教教师引领带动作用。选派教师一般安排到县级以下学校连续任教,重点安排到乡镇学校、村级学校(教学点)任教。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量应适当,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3.各地必须按时、按规定发放“三区”支教工作经费。今年年底,我厅将组织专项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认真做好“三区支教”信息报送工作

为总结“三区”支教工作成绩,梳理支教教师典型事迹,推动“三区”支教工作更好开展,各地要认真做好2017年“三区”支教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内容如下:

1. 2017年春季、秋季学期“三区”支教派出教师名册(附表1)及2017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附表2)。请各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直学校以及所辖县市区派出教师名册并汇总信息,于81日前报送我厅。此表册将作为核报2017年支教工作经费的唯一依据,务必据实填报,确保准确。

2. 20182019学年(2018年春季、秋季学期及2019年春季学期)选派需求(附表3)。请受援县市区教育(体)局于1125日前报送我厅。请各受援县抓紧与对口派出地对接,切实摸清支教岗位需求,充分发挥“三区”支教工作效益。

3. 2016年全年以及2017年春季学期“三区”支教经费落实情况。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对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三区”支教相关经费文件(湘财预〔2014133号、湘财预〔2014108号、湘财预〔201541号、湘财教指〔2015196号),全面清查市直学校以及所辖县市区2016年及2017年春季学期中央、省级财政“三区”教师选派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不得拖欠支教教师工作经费。需调整、补充申报选派工作经费的,以市州教育(体)局、财政局名义联合报告我厅,并附支教教师名册以备核查。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630日前,将经费落实情况报送我厅。逾期未报送的,将无法办理“三区”选派工作经费补报手续。

4. 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对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阶段性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建议。请各市州教育(体)局于1130日前报送我厅。

5.“三区”支教工作新闻简讯及有关支教工作方面的稿件。来稿可反映“三区”支教工作等方面的新闻稿件;“三区”支教教师们的工作与生活、成长与收获;“三区”支教受援学校广大师生特别是学生的学习与成长故事;“三区”支教县市区及相关学校工作经验。对于来稿,我厅将择优在省教育厅政务网“三区”支教专栏、《湖南教育快讯》和《湖南教育科研》等网站和刊物发表。对支教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努力营造良好的“三区”支教工作氛围。

上述报送信息,请以纸质正式文件报送我厅,文件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hnjkyrls@163.com。填报表册请用Excel,并严格按照教育部样本填报,信息不全或者自制表格将重报。

联系人:1.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所 单莹、李婷,电话(传真):0731-84402908

                 2.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 何国清;电话:073184714916

        附件:1.“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花名册

                2.“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2017年度选派教师信息汇总表

                 3.2018年春季/秋季/2019年春季“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选派教师需求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7517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关于做好2017年“三区”支教工作的通知

9796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