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湘教通 〔2016〕577号
关于湖南省农村中 小学劳动实践场所
建设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根据《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09〕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 时期农村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2〕88号)等文件要求,经考核,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靖港中学等18个学校的劳动实践场所规划科学、管理规范、学生开展劳动实践效果突出、社会反响良 好,被认定为“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坚持以育人为宗旨,进一步建好
、管好、用好劳动实践场所,充分发挥场所的各项功能,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开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湖南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合格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8日
附件
2017年湖南省中 小学劳动实践场所
建设合格单位
长沙市望城区靖港镇靖港 中学
茶陵县秩堂中学
双峰县三塘铺镇朝阳中学
保靖县葫芦中学
洪江市太平乡中心学校
通 道侗族自治县马龙乡中心小学
苏 仙区廖家湾学校
嘉 禾县石桥镇中学
桑 植县岩屋口小学
石 门县夹山镇三板桥中学
桃 源县郑家驿乡中学
蓝 山县所城镇所城学校
东 安县新圩江镇新圩中学
衡 东县三樟镇大桥中学
常 宁市官岭镇富贵学校
绥 宁县党坪学校
华 容县万庾镇万庾中学
平江县伍市镇栗山中学
1 通知正文
东安县 01
东安县 02
东安县 03
东安县 04
保靖县 01
华容01
2 通知背面
双峰县 01
嘉禾县 01
常宁市 01
平江县01
桃源县 01
桑植县 01
桑植县 02
洪江市 01
洪江市 02
常宁市 02
石门县 01
茶陵县 01
茶陵县 02
绥宁01
蓝山县 02
蓝山县 01
衡东县 01
通道县 01
通道县 02
长沙望城区 01
郴州苏仙区 01
长沙望城区 02
长沙望城区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