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132号 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 | |||||||||||||||||||||||||||||||||||||||||||||||||||||||||
| 有关普通本专科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434号)要求,为及时检查建设成效,总结建设经验,充分发挥省级项目的示范辐射作用,现就做好项目总结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对照我厅文件关于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建设要求和各项目的立项建设方案,认真做好建设进展情况总结及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工作,同时进一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炼项目特色并制定后续建设方案,分项目形成总结自评报告。 二、各高校要督促各项目按照新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制作技术规范》(见附件),全面搜集和整理项目建设形成的各类教学资源,并及时上传至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管理平台(http://zlgc.hnadl.cn/)。数字教学资源将作为项目验收评审的重点内容。 三、各高校请于6月1日前将各项目的总结自评报告(含数字教学资源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寄(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通过上述管理平台完成项目数字教学资源的上传工作。联系人:彭玮婧;联系电话:0731—84764849;电子邮箱:gjc_hnedu@126.com。 四、我厅将及时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各项目的总结自评报告、数字教学资源等进行评审。经验收达到建设要求的,我厅将正式发文予以认定,否则取消建设资格。项目验收有关情况还将作为今后实践教学项目申报、专项资金分配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制作技术规范(修订)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4月7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资源制作技术规范 (修 订)
2、对本技术规范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系人:李成,电话:0731-8887243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