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5〕104号
关于启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学籍电子注册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4〕12号)和《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6号),我省将启用新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国家系统”)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新国家系统的使用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国家系统的使用
(一)系统启用
1、从2015年起,我省正式启用新国家系统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原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鹏达系统”)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将逐步停用。
2、新国家系统启用后,省系统将不再用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
3、因学生资助工作需要,鹏达系统将与新国家系统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信息数据的完整,凡在新国家系统中操作、录入的数据,必须在鹏达系统中同时操作、录入。鹏达系统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二)数据维护
1、各学校核对、完善系统中的学校基本信息。
2、各学校提交专业开设信息,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
3、各学校完善年级、班级、学年学期等基本信息。
4、各学校依据省系统,将目前在校生数据(含非全日制和五年制高职学生)按要求导入新国家系统中,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
5、各学校查询和处理本校的问题学籍。
(三)操作流程
为指导各地各学校简单、便捷使用新国家系统,我厅信息中心已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新国家系统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各地各学校可参照执行。
(四)数据导入截止时间
目前在校生数据导入工作原则上在4月24日前完成。
二、2015年春季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一)新生电子注册
1、2015年春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统一使用新国家系统实行注册入学(新国家系统新生电子注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注册范围包括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中职部招收的中职新生。
2、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中职新生,注册时必须认真查验学生高中毕业证书。高职学院中职部注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为一年制中职新生,仅限已按要求到省教育厅备案的高职学院中职部。
3、中等职业学校为国控专业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4、为确保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2015年春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入学注册信息必须在新国家系统和鹏达系统中同步填报。
5、2015年春季新生电子注册截止时间:3月30日。
(二)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
1、2015年春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使用新国家系统进行注册(新国家系统毕业生电子注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2、各地要组织所属的中等职业学校逐生进行严格的毕业资格审查,并认真填报包括毕业生身份证号码在内的所有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
3、2015年春季毕业生电子注册截止时间:4月15日。
(三)在校生学籍管理
从2015年起在校生学籍异动和信息异动均新国家系统和鹏达系统中同步进行,各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启用新国家系统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客观需要,对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新国家系统建设工作,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要保持学籍管理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时,需做好业务交接和技术培训;要为新国家系统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配备专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切实提高学生基本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二)为方便解答系统使用中的技术问题,教育部信息中心开发了“教育服务技术平台”(安装方法和加入湖南省技术支撑群组的方法详见附件4)。各地各学校对新国家系统使用和数据导入方面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在“教育服务技术平台”上提出。
附件:1、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导
入及补录操作流程
2、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新生
电子注册操作流程
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生
电子注册操作流程
4、加入技术支撑平台的群组简单流程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19日附件1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导入及补录操作流程.zip
附件2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生电子注册流程.zip
附件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毕业生电子注册流程.rar
附件4加入技术支撑平台的群组简单流程.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