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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5年度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3-19 00:00 【字体:


湘教通[2015] 101号

关于编制2015年度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湖南师范大学,吉首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南华大学,长沙医学院,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工学院,怀化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毕业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52号)精神,为科学合理编报201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各校要统筹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优先予以保障,纳入学校招生总计划。各校要从大局出发,作为特殊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力度,为推进省内民族地区及西藏、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各相关高校在编制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时,要继续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的投放比例,侧重安排师范类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急需的理工科类应用型专业。吉首大学、湖南工学院继续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和享受西部待遇地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生。

三、各相关高校在编制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招生计划时,要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求,加大理、工、农、医、师范等专业计划投放力度。要认真核对本校招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培养学制。教育部要求,招生高校除对招生专业可以适当调整外,不得调整招生计划数。

四、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转入本、专科计划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的“其他类”相关项目编制,民族班招生来源计划以“民族班”计划性质单列编制。

五、各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省属高校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务必于201532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2015年省属高校招收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计划和专业安排表》(附件3),由各相关高校通过“内地民族班高校招生计划编报系统”(网址:http://Mzzbxt.moe.edu.cn),直接上报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1、附件2、附件3可在“湖南教育政务网”下载,网址:http://mzjyc.gov.hnedu.cn/index.html

联系人:省教育厅民教处 李进军、袁通鸿,电话:0731-84712883(传真);教育部民族司 宋遂周、李彬,电话010-66096530/66096967/66020532(传真)。

 

附件:1.省属高校省内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申报表

2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申报表

3 2015年省属高校招收内地新疆班高中毕业生计划和专业安排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5318


附件下载:民 湘教通〔2015〕101 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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