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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12-31 00:00 【字体:

  湘教办通〔2012250

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要求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我厅定于20133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对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依据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2013年毕业的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含五年制高职学生,以下统称“毕业生”)。

二、审核办法

1、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本次毕业生资格审核仍继续在《湖南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办公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即:通过计算机将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与“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进行匹配、核对,以下简称:机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2、各高校各单位先自行在系统上进行机核。机核无误的,向我厅上传数据。机核有误的,则根据机核结论,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我厅进行人工审核,并在备注项用汉字做好标识(具体情况包括:①学籍库无记录的须提供招生录取名册;②更名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③留级、复学、转专业和“专升本”的须提供相关证明;④转学的须提供省教育厅转学审批表;⑤培养方式为定向的须提供签订的定向合同〈协议〉书)。

3、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遗留问题安排在20135月集中办理。各高校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及时清理,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鉴于省电大普通专科毕业生学籍管理实际,各电大分校普通专科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由省电大负责。

三、工作要求

1、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尤其要发挥院系就业专干、辅导员的作用,全面、认真地对2013届毕业生进行清理和审核。对在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中,不认真、不规范、不及时和出现错误较多的高校及单位,我厅将点名通报。

2、请各高校各单位提交《湖南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3)、《关于报送2013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见附件4),并做到填写规范、数据准确(数据库填写说明具体见附件5)。

3、我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审核地点设在省教育厅学生处216室,联系人:周军、谷利民 ,联系电话:0731-8471549284714915(兼传真)。请各高校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加入工作群(就业直通车:45985588),在毕业生资格审核前进行网上预约。

附件:1201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

3、湖南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关于报送2013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

5、数据库填写说明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129

附件1

201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期(星期)

上      午

下   午

2013-3-4(星期一)

中南林科大、涉外学院、长沙师范、长沙卫生职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长沙职院、郴州职院

2013-3-5(星期二)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中南大学(研究生)

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矿冶研究院、矿山研究院、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省委党校

2013-3-6(星期三)

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湖南民族职院、体育职院、食品药品职院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13-3-7(星期四)

湖南农业大学、农大东方科技学院、商务职院、现代物流职院

湖南大学、南华大学、船山学院、常德职院

2013-3-8(星期五)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理工职院、铁道职院

2013-3-11(星期一)

中南大学(本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水利水电职院、化工职院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湖南工学院、工艺美术职院

2013-3-12(星期二)

保险职院、工业职院、长沙电力职院、生物机电职院

湖南艺术职院、湖南安全职院、有色金属职院、交通职院

2013-3-13(星期三)

岳阳职院、湖南中医药高专、湖南警察学院、长沙航空职院

怀化学院、怀化医专、湖南电大、长沙教育学院、南方动力机械公司职工工学院、湘潭教育学院、同德职院

2013-3-14(星期四)

湖南城市学院、网络工程职院、衡阳财经工业职院、高速铁路职院

湘潭职院、长沙医学院、益阳医专、软件职院

2013-3-15(星期五)

湖南科技学院、长沙通信职院、石油化工职院、湖南对外经贸职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邵阳职院

2013-3-18(星期一)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长沙学院、潇湘职院、女子学院

湘南学院、城建职院、怀化职院、株洲市职工大学、其他学校

2013-3-19(星期二)

邵阳学院、长沙民政职院、湘西民族职院、长沙商贸旅游职院

人文科技学院、娄底职院、信息科学职院、邵阳医专

2013-3-20(星期三)

科技经贸职院、外国语学院、九嶷职院、永州职院、益阳职院

工程职院、机电职院、司法警官职院、长沙南方职院

2013-3-21(星期四)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株洲职院、大众传媒职院

环境生物职院、科技职业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院

2013-3-22(星期五)

环保职院、湖南信息职院、都市职院、电子科技职院

铁路科技职院、科技工业职院、湖南电气职院

  注:1、因篇幅所限,部分单位名称用简称;

      2、有毕业研究生的学校如未特别注明,指研究生与本、专科毕业生在同一时间受理;

      3、表内“其它学校”是指2012年首次有高校毕业生的学校;

      4、本安排如有变动,将在就业直通车工作群通知,请及时关注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往届毕业生

资格审查数据异动情况确认表

学校名称:                         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年度

协协议书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考生号

学历

专业名称

学制

培养方式

入学

年份

毕业证号

异动类别

       增加           修改           删除(取消)

异动原因及内容

核查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     )         2、毕业证(    )

3、身份证(      )              4、如已开派遣证须追回(     )

学校意见

主管校(院)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厅学生处

审核意见

数据库更新记录

填表人: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3

湖南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培养

      方式

 人数

专业

研究生

本    科

专     科

小 计

非定向

委培定向

自筹

小 计

非定向

定 向

小 计

非定

定 向

合    计

填表人:                       办公室电话:             移动电话:

附件4

关于报送2013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材料的函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   号)的要求,我校对2013届的毕业生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我校2013届的    名毕业生(其中研究生   名,           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资格审核材料报上,请予审核。

主管校(院)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数据库填写说明

1、姓名为单名者,其姓与名之间不空格。

2、“生源所在地代码”栏目,毕业生的生源地都必须准确填写到市州一级(直辖市需到区县一级)。

3、为适应毕业生就业工作计算机管理的要求,须给每位毕业生确定一个编号,编号使用每个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该编号将是毕业生资格审核、就业方案制定、《就业报到证》签发及统计分析个人信息唯一的代码。编号由各高校各单位在数据库“协议书编号”栏目中编制,共13位数,不得出现重号。

协议书编号的填写要求:

1             1  3         □□□□□   □□□□□

学历层次代码 毕业年度末尾两位数  院校代码  毕业生顺序号

(“学历层次代码”毕业研究生统一为“0”,本、专科毕业生统一为“1”,新成立的学校请及时与我厅联系获取学校的“院校代码”。)

4、数据库中的“学号”栏目可以采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编写的学号,也可采用协议书编号。

5、各校各单位报送的毕业生资格审核数据库应在“扩展项3”字段里注明招生录取名册的顺序,填写采用以下统一形式:

□            □□         □□□       □□ 

录取表(A)   第几本(卷)    第几页    本页第几位

(例:A0100203 表示录取表的第1本第2页第3位)

6、“专本沟通”毕业生的资格审核,按原省教委(湘教高字〔20001)文件要求由颁发本科学历文凭的学校负责。

7、独立学院可单独报送,相应学校代码请从最新学校代码表里选取。

8、“专本沟通”毕业生的学制务必与本科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的学制保持一致(一般为4年,部分专业为5年)。

9、本、专科(高职)毕业生招生录取名册上的培养方式为定向或联合培养的(包括机核已经通过的),必须在扩展项3进行标识。

10、为保证毕业生信息的准确性,各校各单位报送的资格审核数据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栏目。

11、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学校,请认真准确填写数据库中的“师范标志”栏目。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此栏目内填写“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需填写。

12、为工作方便,请认真填写考生类别、QQ号码和邮箱等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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