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2010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公告
关于招募2010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公告 |
为提高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质量,国家汉办将于今年招募一批2010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并在我省招募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湖南省教育厅负责我省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招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招募 1、招募对象 以近3年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也可适当招募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其他符合条件人员。 2、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会泰语者优先; (5)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 3、招募程序 (1)招募截止时间为 请报名申请者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中、英文,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我厅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参加面试及心理测验人员名单。面试及心理测验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及心理测验的报名申请者将作为我省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上报国家汉办。 二、培训 国家汉办将委托相关培训单位对储备人员进行集中强化培训。 1、培训地点:华东师范大学 2、培训方式:全日制 3、培训时间: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共4个月 4、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汉办颁发《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证书》,进入储备人才库。 三、派出 1、派出人员录取:2010年由国家汉办根据泰方需求从储备人员中择优录取志愿者赴外任教。国家汉办拟向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新派1200人。 2、派出时间及任期:2010年5月,任期1至3年。 四、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等。 联 系 人:郑海蓉 电话及传真:0731-84715481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 编:410001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