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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7-14 00:00 【字体:




 湘教通[ 2009 ] 335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

 各市州教育局:

为使中小学校做好暑期有关工作,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而又有意义的暑假,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校暑期安排确保学生过一个有意义暑假的通知》(教基一厅〔20096号)精神,认真安排好学生暑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关于“不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规定,禁止组织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的行为;要告知学生家长不组织假期补课的相关规定,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违规补课的行为及时查处。各地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假期学生作业量,确保学生假期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要更新学生假期作业的形式,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体育文艺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大自然,丰富生活,陶冶情操。同时,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不进网吧,不登录、浏览未成年人不宜的网站,不沉迷网络。

二、切实做好防溺水、防灾害等安全教育工作。暑假是我省洪涝灾害多发时期,也是溺水事件高发时段,《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097号)反映,5月份以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学生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我省也发生了几起溺水事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溺水、防灾害等安全教育,采取教师家访、告家长通知书、在事故多发地设置提醒标志以及通过电视字幕等多种形式,提醒教育广大中小学生注意游泳安全,预防洪涝灾害中发生伤亡事故,尤其是要教育学生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下江河、池塘、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玩耍、洗澡、摸鱼。同时,要切实加强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社区、村委会、家长的密切联系,切实建立预防和应对安全灾害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充分利用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演练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多种可选活动项目,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的需求。特别是要根据前段工作安排,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已发放的安全教育光盘、《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南》和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基础教育一司栏目免费下载的安全教育资源,分期分批,逐校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组织遇险自救演练活动,各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要严密组织,建立台帐。

四、认真做好暑期值班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制定暑期学生安全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实行轮流值班,要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每日巡查记录,严格履行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逐级上报。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妥善处置,有关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疏散以及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OO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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