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的通知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的通知 | ||||||||||||||||||||||||||||||||||||||||||||||||||||||||||||||||||||||||||||||||||||||||
www.hnedu.cn 发表时间:2009年07月10日 11:13 来源:湖南教育网 【字体:大 中 小】 | ||||||||||||||||||||||||||||||||||||||||||||||||||||||||||||||||||||||||||||||||||||||||
岳市教通[2009]105号 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班主任队伍,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优秀班主任。为深入细致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特设立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顾问:张治雄 组 长:刘志高 副组长:方友国 潘志扬 刘跃华 成 员:周世雄 何坡根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社办科)和专家评选组。 主 任:潘志扬(兼) 副主任:周世雄(兼) 二、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包括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现任班主任,最终评选比例为推荐名额的50%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参加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 2、政治思想好,模范地执行《师德规范》,为人师表; 3、热心班主任工作,以育人为己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 4、积极进取,努力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班级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并及时总结经验; 5、有突出的班级工作成绩和感人的典型事迹; 6、获得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赞许,是有很大影响的优秀班主任代表。 三、材料要求 7月15日前各校报送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材料和近3年各种成果、奖励材料复印件(附在每份典型材料后装订),一式五份,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yytxh@sina.com)。 四、联系人:汤晓红(电话:8210720)。 附: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表一); 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表二)。 岳阳市教师奖励基金会 岳阳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表一: 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优秀班主任”推荐名额分配表
表二: 市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优秀班主任”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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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