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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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394号 |
关于评选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的通知 |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普通高校的教材建设,促进教师重视教材编撰工作,挖掘和发现优质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厅《关于实施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的整体部署,决定近三年内每年评选一批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现将2008年度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㈡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体现先进性和科学性,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独立学院和专科教材还应突出适应性、实践性,成人教育教材应具有鲜明的成人特点。 ㈢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㈣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有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的,文、图、声音配合得当,科学准确。 ㈤申报参评教材应是 ㈥我省高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有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多媒体辅助教学课件等的,请与文字教材一并申报),不包括学术专著。 ㈦申报参评的教材应经过二届以上(含二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㈧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 ㈨2004年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二、评选申报数量和要求 ㈠ 本次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100部左右。 ㈡各校应组织校级优秀教材的评选,在此基础上按规定数量(见附件1)择优向我厅推荐申报。 ㈢各校在申报限额之外,可择优向我厅推荐1~2本独立学院或成人教育的专用教材。 ㈣申报材料应包括如下材料: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3份;⒉同行专家署名填写的推荐意见,专家由学校聘请,应不少于两位,其中至少1位为非本校专家,具有教授职称;⒊反映教材教学使用情况和效果的学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材料;⒋教材样书2本(套);⒌《湖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以上申报材料应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2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附件2和附件3需要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㈤报送时间、地点。申报材料请于2009月 三、其他事项 对获奖的优秀教材,我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资助经费。教材重印时,在其封面上可标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标识。鼓励各高等学校优先选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