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12月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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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322号 |
关于2008年12月普通高等学校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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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的通知,2008年12月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定于 一、考试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修完专科层次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含成人教育学生)。 二、考试级别: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三、学校考场及准考证号编制 ㈠ 各年级考场连续编号。 ㈡ 各考点从第一考场开始编号(考点代码见附件)。 ㈢ 准考证号编制规则:由15位构成,即:5位考点代码+2位年份代码+1位考次代码+1位课程代码+1位校区代码+3位考场编号+2位座位号。其中:“课程代码”用户不需要处理,由打开的相应课程报名库决定;“校区代码”由校区名称决定,系统根据校区名称搜索系统设置的校区,得到的顺序号为其代码。 四、报名材料 ㈠ 上报材料 1、集体报名单,一式一份(需盖学校公章,不要与考生名册订在一起)。 2、考生名册,一式一份(需盖学校公章)。 3、各校数据汇总电子文档(汇总软盘数据录入后可退回考点)。 ㈡ 材料要求 1、因中文字库不全而无法打全的姓名,在输入计算机时用×××符号代替,考生名册上用钢笔填写该考生的姓名,并另附说明,注明“X考场X号考生姓名未输入”。 2、必须准确填写所有考生的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者报名时不予受理。请各校主考与各院(系)认真核对报名人数,避免出现漏报、错报。 3、所有上报材料均用A4纸打印。 五、上报时间、地点及收费 1、时间: 2、地点:省教育厅707办公室。 3、报名费收取: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大学英语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5]147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每人25元,各考点按每人17元交省教育厅,8元留作学校组考费用。各考点交省教育厅的报名费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湘教办通[2004]94号)执行,即长沙、株洲、湘潭的所在单位采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转账方式缴款,其他市、州的高校以电汇等银行方式缴款,并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省教育厅英语考试报名费”。户名: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765061050000710,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市天心阁支行。上交省教育厅报名费请在报名前或报名之日按规定上交(可用银联卡刷卡交费),未交费者我厅不接受学校集体报名。 六、其他事项 ㈠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关于2008年12月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考试对象为“修完专科层次(即高等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英语课程的非英语专业的在校生。”各高校都不准接受社会考生报名。请各高校将本通知转告本校在省内举办的函授站,其学员需参加“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由函授站向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申请,经核查同意后集体到以下指定考点报名: 长沙地区函授站: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 株洲地区函授站:湖南工业大学 湘潭地区函授站:湘潭大学 衡阳地区函授站:南华大学 邵阳地区函授站:邵阳学院 岳阳地区函授站:湖南理工学院 常德地区函授站:湖南文理学院 益阳地区函授站:湖南城市学院 郴州地区函授站:湘南学院 娄底地区函授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怀化地区函授站:怀化学院 永州地区函授站:湖南科技学院 湘西地区函授站:吉首大学 张家界地区函授站: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 上述指定考点接受报名的外校考生限省内普通高校设在本地的函授站的成教在籍学生,各指定考点接受报名时需严格审查报名考生资格,其他考点不得接受任何外校考生报名。 ㈡ 从本次考试开始,学校考试代码统一使用五位的学校代码(全国标准码)。 ㈢ 主考或主考助理有变更的请将报告(含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于报名前传真至我厅高教处,传真:0731-4714932。 ㈣ 各考点必须使用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软件完成报名工作,在使用报名软件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请咨询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委员会。联系人: 二ОО八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