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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8-07-30 00:00 【字体:




 湘教通[2008]85号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各中小学校,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改进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完善学校卫生条件的一个重要契机,对广大教师、学生和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使之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要亲自检查、过问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营造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提高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效

近几年来,各地加强了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学校食堂、饮用水的条件得到了一定改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一些学校在管理和硬件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学校食物中毒与饮用水污染事故时有发生。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次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本地区、本学校自查、整改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对各类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包括饮用水供应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要将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消除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疫情暴发隐患;要加大卫生许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标准,对卫生质量不稳定和不具备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发证。同时,要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规范化管理,提高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效。

三、省级专项检查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卫生局应在今年5月底前对所属中小学统一组织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此次抽查的重点是14个市州的农村中小学校。每个市州以随机方式抽查一个县,每个县以随机方式抽查1所非省级示范性中学、23所乡镇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23所乡镇中心小学。同时检查复核农村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发放是否符合要求,对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将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关闭。专项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

附件:湖南省农村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专项检查标准

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表:      

湖南省农村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

安 全 专 项 检 查 标准

 

被检查单位:     __________                               

类别

序号

基  本  要 

分值

得分

()

(20)

1

设置食品卫生管理职责部门

4

 

2

明确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4

 

3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好。

4

 

4

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记录

4

 

5

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4

 

()

(80)

6

食堂规模必须与就餐人数、加工和供应品种及数量相适应。

3

 

7

按使用面积计算,厨餐比不得小于12

3

 

8

厨房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一般为3~5%),易于清洗与排水。

3

 

9

墙壁采用浅色、无毒、不渗水材料覆涂,并有1.5瓷砖墙裙。

3

 

10

天花板用防霉涂料覆涂。

3

 

11

就餐场所设置有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流动水装置。

2

 

12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污水排放的设施和设备。

3

 

13

有专用肉食类清洗池、蔬菜清洗池,并有明显标志。

3

 

14

应配有纱门、纱窗或塑料门帘,木门下端有金属防鼠板,下水道出入口有金属防网。

2

 

15

分设肉类和蔬菜专用加工操作台及刀具、砧板,并有明显分区标志。

3

 

16

冰箱(柜)不得少于2台。

4

 

17

有足够的食品存放货架。

2

 

18

餐厅、操作间配有加盖污物桶。

2

 


()

 

 

 

 

 

 

 

(80)

19

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原料、半成品、成品无堆积、挤压或混放。

3

 

20

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分开。

2

 

21

成品、半成品、原料的加工、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3

 

22

餐具、食品或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直接置于地上。

2

 

23

烹调后的熟食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2

 

24

餐饮具、容器经彻底清洗、消毒,未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3

 

25

消毒好的餐具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保洁设施内。

2

 

2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卫生要求。

2

 

27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过程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2

 

28

不得采购、经营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2

 

29

食品采购应索证索票并建立采购登记台账,有验收记录。

3

 

30

食品库房整洁,不与非食品混放。

3

 

31

食品库房内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2

 

32

无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4

 

33

小卖部食品离地并与非食品分开存放,无过期、“三无”食品

3

 

34

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35

自备水源(井水)周围30内不得有污染源,并加盖加锁。

3

 

(三)“一

 决”

36

远离污染源(25内无暴露垃圾堆、粪池、坑式厕所等)。

 

 

37

厨房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用房:食品粗加工间、切配与烹调间、餐具清洗消毒间。

 

 

38

必须有餐饮具专用清洗池和消毒设施。

 

 

39

学生食堂由学校经营,不承包经营。

 

 

注:1、本检查标准采用百分制,得分在90分以上者,评为良好;得分在6090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一票否决指标的,评为不合格。

2、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以上的食堂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他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

3、卫生管理制度是指:预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卫生管理制度及学校卫生日常管理的各项制度(包括各场所岗位管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卫生检查奖励和惩罚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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