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信息物理等35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 | ||||||||||||||||||||||||||||||||||||||||||||||||||||||||||||||||||||||||||||||||||||||||||||||||||||||||||||
湘教通[ 2008 ] 246 号 | ||||||||||||||||||||||||||||||||||||||||||||||||||||||||||||||||||||||||||||||||||||||||||||||||||||||||||||
关于批准信息物理等35个“湖南省 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 ||||||||||||||||||||||||||||||||||||||||||||||||||||||||||||||||||||||||||||||||||||||||||||||||||||||||||||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湘教通〔2008〕66号)部署,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我厅同意“国防科技大学信息物理实验室”等35个实验室立项建设“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05〕73号)的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各立项建设的实验室要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建设高水平的人才队伍,积极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抓紧组织编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提纲见附件2,以下简称《任务书》)。《任务书》是实验室建设期满后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落实建设经费和措施,保障实验室在凝练科学发展目标、明确主要研究方向、组织学术队伍、完善和提升实验研究平台以及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等方面有明显进展,请各有关高校及实验室按照提纲要求,认真编制《任务书》,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并于8月30日前以公文形式将《任务书》一式3份报我厅科技处。联系人:潘军,联系电话:0731-4729829。 三、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立项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建设期满,由实验室所在高校向我厅提出验收申请,我厅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正式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名称。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提纲)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 (提 纲) 一、实验室名称、学科(领域)、依托单位、建设地点 二、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拟解决的重大问题、预计达到的研究目标(包括科研成果形式、成果水平及指标、以及成果的效益分析等) 三、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学术带头人介绍、人才培养计划及建设期完成时人才队伍整体结构优化目标等) 四、建设规模(包括建设经费概算及落实、实验室各研究单元的构成、拟购置、配备的仪器设备等) 五、实验室管理(包括运行管理、合理利用资源、人员聘用及流动等) 六、开放运行机制设计 七、依托单位配套经费和运行经费落实情况及其他支持措施 八、实验室主任及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及介绍 九、专家论证意见 十、依托单位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