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唐之享同志关于《芙蓉区铁肩担重任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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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08〕12号 |
印发唐之享同志关于《芙蓉区铁肩担重任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的通知 |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之享同志关于《芙蓉区铁肩担重任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研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借鉴芙蓉区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推进当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 二OO八年一月十六日 芙蓉区铁肩担重任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长沙市芙蓉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情况调研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唐之享 2007年8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这是一个推动我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决定,目前各地正在稳步落实。《决定》明确提出,要“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如何使《决定》这一要求得到有效实施,为此,我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教育厅等部门的同志一道,对长沙市芙蓉区进行了调研学习。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芙蓉区在建设教育强区中,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抓手,思路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其经验值得在全省大力推广。 一、芙蓉区的做法 长沙市芙蓉区辖区内现有中小学42所、幼儿园78所,其中,区属小学29所,中学4所,幼儿园2所,在校学生28207人,在岗教职员工1753人。近年来,随着发展观念的转变和经济实力的增长,芙蓉区深刻认识到教育优先发展是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力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建设教育强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主要在六个方面下功夫: 1、建立公共财政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是引发教育发展失衡诸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根源。芙蓉区从建立公共财政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入手,为义务教育优先、均衡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从2002年开始,区政府严格按照“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的法律要求,着力建立公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确保本级教育经费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个百分点。随着区财政收入基数的逐年大幅增长,教育经费也持续大幅增长。到2005年,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达36.75%,按教育经费增长比例,教育经费支出总额达1.53亿元;2006年,教育经费总额达1.91亿元;2007年,教育经费总额将达2.3亿元以上,增长额为2000年的9倍。教育经费的充分保障,解决了教育均衡发展的瓶颈问题。 以近三年为例,该区生均教育事业费2005年为5941元,2006年为6974元,2007年预计为8165元,均较上年增加1000多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005年为587元,2006年为687元,2007年为750元,较上年有大幅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95元,中学由100元提高到135元,均比市颁标准高出35元。 经费有了保障,芙蓉区积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免费”的要求。2005年春季,芙蓉区在全省率先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2006年秋季又在全省率先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杂费入学,全年共免各种费用220余万元。2007年春季该区对1.6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共免费近340万元。2007年秋季,该区进一步对1.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一费制”全免(共免费362万元)。并免费提供校服、饮用水、教辅资料等,共免费357余万元,实现了全区义务教育真正意义的零收费,社会公众有口皆碑。 2、制定学校建设标准,大力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芙蓉区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制订了一套务实科学的标准,从办学硬件、软件方面促进全区办学条件的均衡。为改善薄弱学校硬件条件,教育建设经费重点向薄弱学校倾斜,每年支出比例约占总建设资金的60%,分期分批达标。近三年,彻底消除了学校危房,率先全市完成改水改厕改食堂工程。全区共投入1.2亿元,新建、改建、提质改造了23所中小学。装备功能室65个,所有学校仪器设备、装备水平达省I类标准。所有学校建成了百兆“校园网”,率先在全省建成了教育城域信息网,计算机生机比达8:1。所有学校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提高了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全区学校办学条件逐步趋向均衡。 针对城市开发建设速度加快,人口激增,而配套学校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该区一方面积极向省市各级人大、政府反映情况,争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开发商的制约;另一方面,立足自身,不等不靠,主动督促开发商,既要建房也要建校,承当相应的开发责任,缓解开发小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压力,为学校建设问题多次召开相关开发商专题会议。近年来,该区建成配套学校(幼儿园)达12所,其中小学4所,中学2所,幼儿园6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就学压力。如东郡小学的建成,解决了德政园地区就学难问题;大同二小的建成,缓解了学生择名校的压力。 3、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提升每所学校的教育质量 芙蓉区从建设信息化教育平台、开展结对帮助和合理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三个方面加快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使每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保障。他们充分发挥教育城域网优势,加大信息化在教学中的应用力度,利用信息远程传输,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区域性开放,形成优课优师网上传播培训和优秀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成果网上共享机制。全区8所优质中小学与相对薄弱学校“结对子”,以强带弱,共同进步,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推行结对学校年度目标管理“捆绑考核”,被帮扶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帮扶学校也将作降等处理。配套学校湘湖第二小学建成并引入大同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办学,满足了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注重培育优质资源自身的造血功能,近年来在原有四所优质小学基础上又涌现了一批新的优质学校,该区的优质小学由过去的4所增加到15所。 4、建立校长与教师流动制度,促进教师资源的均衡配备 校长和教师是办好学校的关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择校”的实质是“择师”。过去,由于学校条件的差别,好校长、好教师基本集中在城区学校和名校,人才流动难,造成薄弱学校管理、教学水平提高缓慢。近年来,芙蓉区以稳步提高和均衡教师待遇为重点,以优化编制配置、职称评聘晋职晋级和强化激励为导向,促进教师向城乡薄弱学校合理流动。 为确保教师合理流动,芙蓉区规定城区新教师和评聘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对口帮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向薄弱学校优先选派、分配了一大批优秀校长、管理人才和年轻骨干教师,配优配强薄弱学校校长、教师。制定了《农村边远学校及条件相对薄弱学校在岗教师津贴发放办法》,对6所农村学校及待拆重建、扩建的学校校长、教师,按照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特殊津贴,营造留人稳心的工作氛围。为促进校长流动,芙蓉区取消办重点校、重点班的做法,打破名校校长终身制,实行校长任期和交流制度,规定在同一所学校担任校长不能超过2届(每届4年),鼓励示范性学校校长和有培养潜质的年轻后备干部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交流。近三年,共有13名校长、9名后备干部和97名教师到城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优秀校长、教师的输入,为薄弱学校注入了优良的管理教学理念、方法,加快缩小了与优质学校的差距,满足了广大家庭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也为一批年轻的后备人才搭建了施展才干的舞台。 同时,芙蓉区在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和三保一金到位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水平。2005年、2006年,连续两年安排专项资金,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及目标管理奖金标准,在职教师人均月工资达到3000元、离退休教师人均达到1500元,全区教师待遇水平领先全省。从2007年起,该区将教师全年主要节日慰问费(人均2100元)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大幅提高教师待遇,缩小与公务员差距。在财政教育经费充分保障的基础上,该区教育部门采取措施,对各学校校产、门面的预算外收入全部进行统筹管理,用于重点安排薄弱学校建设和均衡各校办公经费、教师待遇水平,历史上第一次终结了各学校之间由于预算外收入多寡导致的分配不均的局面。调研所到之处,校长们纷纷感叹,由于财政保障了教育经费投入,无需学校为此发愁,校长不再姓“钱”,而真正姓“教”了。育才小学校长严春琳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可以专心专意地治学、治校了,虽然工作压力大,但精神是愉悦的、轻松的”。大同小学校长伍英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我们当校长的责任更重了,必须一心一意搞好教育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水平”。 5、建立生源调配机制,改变招生无序竞争状况 生源质量不均衡是导致教学质量不均衡的又一个重要原因。芙蓉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就近入学、微机派位”的招生原则,完善招生程序,增加透明度。同时,该区在坚持和完善微机派位制度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教育部门的支持,稳妥推进高中招生政策的改革。通过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分配与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结果挂钩,均衡分配名额,改变单纯依据分数线录取的做法,帮助条件相对较差的初中留住较好生源,使这些学校教学水平有更大的提升,使择校现象得到有效遏止。 6、强化考核评估导向,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为了保证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在各级各单位落到实处,并形成规范化、常规化可持续的工作机制,芙蓉区以科学发展的评价激励为导向,建立了一整套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估制度。对教育乱收费现象,该区实行“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方针,将教育乱收费列入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的内容,与校长签订责任状,与年度考核挂钩。组织“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先进单位”评选,对无乱收费的学校给予10万元重奖,违反的则给予行政处理和重罚,这样做大幅提高了违规风险与成本,一举消除了学校乱收费顽症。该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好教育工作职责,签订教育工作责任书,将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各相关部门、街、乡,重点考核其支持教育优先均衡发展、优化教育教学环境、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学校治安等方面的情况,全区上下形成共同关注、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芙蓉区的经验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芙蓉区能成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教育强区建设,并不是偶然的,有其内在的原因,特别是以下三个方面比较突出: 1、区级党政主要领导对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认识到位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该区领导充分认识到基础教育是提高全区素质的奠基工程,是建设教育强区的重点任务,始终坚持教育公平的政策取向,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该区以建设“和谐之区”为使命,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当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正是由于区党政领导的正确认识,促进了该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政策相继出台,不断完善。 该区完善了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议教育,区人大、区政府定期视察调研教育的制度。区委书记任一平组织了多次教育工作调研,明确要求各部门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置和教学质量三方面不够均衡的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区长李蔚把增加教育投入看成对未来、对民生最好最有效益的投资。区委书记、区长紧紧抓住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亲自协调,在马王堆中学、芙蓉中学等学校的建设过程中,多次协调,确定开发商的筹资金额,落实其建校责任,有效解决了城郊结合地区入学难矛盾。 2、保障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明确具体、有力度 为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该区在《关于构建和谐之区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教育优先均衡发展,实现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同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10年,全区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显著提高,择校现象大幅减少,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大幅上升的总体目标”,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了教育经费持续增长和均衡分配的保障机制、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师资合理流动机制、生源调配机制和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机制。 同时,区财政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督、规范管理,确保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出最大效益。通过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落实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切实规范学校理财行为,进一步提高了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为了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该区还建立了一整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评估制度,督导监控学校管理及遵守教育法规政策等情况,并将考核评估的结果列入学校年级考核内容。与各级各部门签订教育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目标,落实责任,将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营造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芙蓉区严格实行教育检查准入制度,建立了各部门、各街道(乡)一把手担任名誉校长的制度,积极为所联系学校排忧解难。交通、公安、卫生、城管等职能部门经常性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网吧、娱乐场所、食品卫生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平安。该区还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如御天食府出资10万元设立“芙蓉明星教师”奖项,与已有的“华天奖”一起,共同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给予奖励。 该区为确保师资资源在全区合理流动,以人员编制和职称评聘为杠杆,制定相关政策引导优秀校长、教师往薄弱学校流动,新教师及评职评优的教师要有支教经历,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都有送课下乡的义务,并且每位学科带头人还要有1-2名固定的帮扶对象,通过实行校长任期和交流制度从管理上促平衡;对支教人员给予奖励和补助,并适当提高区内薄弱学校教师的收入,改善薄弱学校教师生活水平,尽力减少薄弱学校师资力量的流失;宣传发动、典型引路,将一些活动有意识地安排在偏远的学校,让教师感受到教育均衡、师资均衡的重要,树立一批热心支教的典型,进行宣传教育,通过优化教育资源的分配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推广芙蓉区经验的几点建议 义务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是每个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最重要的公共事业和公共产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当前,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应该将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省、强市、强区、强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来抓。建议: 1、制定各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主要涉及的是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利保障问题,以及教育的民主与公平问题,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首先,要学习芙蓉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的战略重点,加强规划、统筹和指导,加强对推进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次,要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研究确定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制定出切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具体落实的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在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第三,要切实加强对具体工作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不均衡的问题所在和差异程度,不断摸索总结适合当地实际的经验,有针对性地组织抓好若干工作示范区,树立先进典型,促进义务教育整体均衡发展。 2、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 经费投入不足,是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原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可见,各级政府承担着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学习芙蓉区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物质保障。首先,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教育投入要确实做到“三个增长”,年初看预算,年终查决算,同时要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公平的公立学校资源分配制度和加大对农村地区及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其次,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树立精益思想和治理理念,精确、深入、细致地实施管理,加快拨付进度,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实施严密监控。要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结合实际,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评估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同时,也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适时披露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中的政策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 制定学校基本办学标准是缩小校与校之间的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学校建设的关键。各地要把办学条件标准的研究制定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对学校建制、场地与校舍、设备与设施经费与保障、校长与教师、课程与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和具体的发展标准。各地要把消除不合格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紧要任务来抓,要组织力量对当地薄弱学校逐校进行评估分析,找出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薄弱学校改造专项投资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倾斜、从有创收能力学校预算外收入中统筹一定的资金等方式,加大薄弱学校的改造和建设进程。加大对薄弱学校的管理力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选派管理经验丰富、开拓创新意识强的同志担任薄弱学校领导工作;鼓励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积极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较为稳定的教育教学骨干队伍。通过有效措施,使每所中小学校拥有大体均衡的物质条件和师资力量,在义务教育领域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竞争的环境。 4、统筹教师资源,实现区域内师资水平均衡 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和合理配置,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环节。各地可以根据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专门对城乡中小学教师定期流动作出的具体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起人才培养和流动的优化机制。在师资引进方面,应优先满足薄弱学校的需求;在教师调配上,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项制度,以指导、帮助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水平。在师资培训上,设立教师培训专项基金,重点资助、扶持薄弱学校和农村教师进修培训,提高素质。 要建立有利于促进城乡中小学教师流动的政策导向,如教师流动期间,其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奖金、福利、医疗等待遇不变,有条件的地区,还应适当增加支教教师的工资;对落后县区、薄弱学校教师在评优晋级、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等措施,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均衡。 5、加快区域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近几年来,城市学校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农村学校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一些乡中小学教师不会使用计算机的比例还比较高。各县、区(市)要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资源作为改造薄弱学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的重要手段,尽快提高薄弱学校的教育质量。各地可以组织由软件专家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网络教育资源建设队伍,充分挖掘优秀教师的教学潜力,将他们的教学方式、方法和内容等制作成多媒体教学软件,供广大教师借鉴使用。并通过校校通工程、远程教育工程特别是教学光盘播放,把优质教育资源送下去,努力实现教育信息共享、教改成果共享和名师名校资源共享,为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传统方式下难以实现的飞跃。 6、资助承担义务教育责任的民办学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尤其是农村民办教育,在给农村学生提供学习机会、巩固“普九”成果等方面,已经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作用的教育机构。但是,“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推进,使农村民办学校产生了生存危机,很多民办学校难以维持。按照《民办教育法》的规定,“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因此,各级政府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既要采取“积极鼓励”态度,也应落实“大力支持”的措施,在教育经费方面也应实行扶持政策,应把民办学校也纳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范围之内,各地市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具体的资助计划。 7、加强督导评估,把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一把手的考核结合 义务教育是一项公共社会事业,必须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督评估是十分必要的。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办法,由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制定详细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方案,每年对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督导结果作为各区、县有关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学校和个人,要责令限期整改,追究相应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列入下一年度督导内容。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将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芙蓉区的经验着力于基础,既有创新性,又十分务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省委、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总结芙蓉区的经验,以适当方式树立典型,要求全省各县、区(市)认真学习借鉴,促进全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尽快实现教育强省的宏大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