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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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办通[ 2007 ] 129 号 |
关于加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数据上报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精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自2007年新学期起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标准》测试数据的报送工作将同时展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和数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在《标准》测试工作结束后,应于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并做好《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数据报送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认真部署、积极落实数据报送工作。要明确本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数据报送工作的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数据上报的条件建设,并明确专人负责,对组织测试的教师要合理计算工作量,落实待遇,确保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数据上报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各市州和高校测试数据上报情况将予通报。 各地各单位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测试数据报送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体卫艺处联系。 二OO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