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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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7 ] 221 号 |
关于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分工安排意见》的要求,要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中进一步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主义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开展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观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使各类学生牢固树立节约和环保意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务必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广泛深入开展好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布置和指导本辖区内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制订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网以及黑板报、专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良好的节电、节水等生活习惯,在校园内营造一个“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切实抓好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单位内部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节约资源、减少排放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采取切合实际的节能减排措施,凡新建和改造的各类建筑必须采用节约材料和围护结构,及时淘汰高耗能的教学和办公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各类设施,切实使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好节能减排征文活动 今年7月至12月,湖南教育网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中开展以“节约资源、减少排放、保护环境”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方案见附件)。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组织本辖区和本校的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附件:节能减排征文方案 二OO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 节 能 减 排 征 文 方 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和增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按照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及制定我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分工安排意见》的有关要求,实现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决定依托湖南教育网举办节能减排征文活动。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一、征文主题 节约资源、减少排放、保护环境 二、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 三、征文活动时间安排 7月-8月宣传发动; 9月-11月提交征文作品,网上初评; 12月专家评审,颁奖。 四、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只收电子文档,体裁和形式自定,所有应征文稿要求通过湖南教育网(www.hnedu.cn)上传; 2、征文上传截止时间为 3、征文稿件字数以2000—5000为宜,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投稿者须署实名,并如实填写联系方式。 5、征文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同一作者上传文稿仅限一篇。 6、上传论文不返回,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奖励 1、征文活动设奖情况如下: 分大学生(含本、专科学生)、中小学生(含高中阶段的中职学生)两组; 每组设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优秀组织奖:若干。 2、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均由湖南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征文获奖者将获得奖金或奖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全凯 联系电话:0731-5357629 电子邮箱:xqkai@hn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