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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保障办]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7-02-27 00:00 【字体:
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湘保障办〔2007〕8号

 

各市州、县市区保障办:

    根据国家部署,我省2007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按照有关宣传工作要求,为了帮助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师生更好地了解这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经费分担和有关保障措施等,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尽快在全省营造一个有利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浓厚氛围,省保障办编写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宣传提纲》(以下简称《宣传提纲》)。现将《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

    各级保障办要尽快将《宣传提纲》印发到广大农村中小学校,及时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宣讲的重点对象是广大农民群众和中小学师生。宣讲活动的组织以中小学校为主进行。要以校为单位,集中组织向中小学生宣讲。通过组织宣讲和广泛宣传,尽快让社会了解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特别是免收学杂费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加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OO七年二月十五日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宣传提纲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什么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新机制。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下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各地必须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中央部署,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一)2006年,全部免除湘西自治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选择张家界市、益阳市的沅江市进行免学杂费试点;提高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市的沅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同时启动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二)2007年,全部免除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2004年我省制定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三)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地方承担部分仍由省、市州、县市区按免学杂费比例分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如何保障?

    实施新机制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其中湘西自治州、桑植县、武陵源区、永定区由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按照“省拿大头”的要求,根据人均可用财力情况,我省分类确定了地方各级经费分担责任:一是国扶县、省扶县以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的民族县等42个县,由省市按9:1比例分担,县级应分担的部分,全部由省财政负担;二是人均可用财力在2万元以下的县市区,由省市县按6:1:3的比例分担;三是人均可用财力在2万元至3万元的县市区,由省、市、县按5:1:4的比例分担;四是人均可用财力在3万元以上的县市区,全部由县财政承担。为确保改革的顺利推进,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还设立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改革工作突出的地方予以奖励。

    中央核定我省杂费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90元(杂费14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5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60元(杂费180元+信息技术教育费8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2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90元。核定我省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含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为: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00元,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75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23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305元。

    六、如何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均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财政、教育、物价、发改、建设、新闻出版、宣传、监察、人事等部门为成员单位。2007年,为加大对新机制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将其纳入了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层层签订责任状,力求将这一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七、我省2006年新机制试点工作情况如何?

    2006年,我省在湘西自治州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在张家界市、益阳的沅江市开始新机制试点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试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新机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全省共投入资金4.87亿元(含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2亿元)。其中试点市州13个县市区免杂费资金14071万元,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752万元,使2571所农村中小学校62.9万名学生(其中小学生38.7万人,初中24.2万人)全部享受免杂费政策。此外,全省还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1.77亿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3681万元,分别使175万名和48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受惠;全省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3.2亿元,维修改造危房217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97.4万平方米)。通过试点,新机制改革的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已经建立,农民教育负担切实减轻,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中小学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经费管理不断加强,改革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

    八、2007年实施新机制全省需要投入多少资金?

    2007年,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共需投入新机制资金198114万元(不含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中央承担117942万元,占59.5%;省级承担55438万元,占28%;市级承担7547万元,占3.8%;县级承担17187万元,占8.7%。其中省市县三级应承担的新机制改革经费总额80172万元(免杂费补助60904万元、公用经费补助3232万元、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16000万元)。

    九、如何确定免杂费的对象?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免杂费的对象: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

    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收费政策有哪些变化?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7]13号)执行,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后,除按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寄宿学生寄宿费以及自愿就餐(搭餐)学生伙食(搭餐)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和范围?

    免费教科书提供对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教科书为省教育厅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我省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约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25%,全省约175万人。中央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价格指导标准是,每生每学期小学生35元、初中生70元、特教学生35元。必须保证同一班级、同一年级贫困家庭学生与其他学生教材版本、种类一致。

    十二、如何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

    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经费由县市区予以保证。从2007年起,省政府要求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必须在每人每年200元以上。省财政厅设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开展好的市县进行奖励。

    十三、对新机制资金安排有什么要求?

    中央明确要求,这次建立新机制的资金是专项资金,要在各级财政预算中单列,从当年新增财力中安排,不应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要坚决防止“挤出效应”,不能因为中央、省里加大了投入,就将原本应有的投入挪作他用。全省所有县市区均按照中央要求开设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对中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十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如何建立,有哪些具体规定?

    从2006年起,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国家制定的生均校舍面积标准、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县市区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分担。地方承担的资金,按照免杂费资金分担比例由省、市、县分担。2007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控制数现已全部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制定校舍维修改造规划,按项目申报,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复后实施项目管理。

    十五、教职工工资如何保障?

    进一步巩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 “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十六、怎样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从2007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试行预算编制制度。农村中小学各项收支要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县级教育部门要逐校编制和汇总农村中小学预算,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财政部门对教育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按程序报请同级政府及人大审批,并按预算进度向各学校拨付经费;在预算未确定前,县级财政要提前预拨资金,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十七、新机制农村中小学各项资金如何管理?

    建立健全规范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十八、实施新机制后,各级政府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还有哪些责任要落实?

    认真落实各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政策,按照《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60%以上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其中10%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决定;市、县新增财力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等。

    十九、实施新机制后,如何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

    保障机制改革不是单纯的财政问题,在增加教育投入的同时,更要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一是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中小学师资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进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二是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职工队伍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撤并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其管理职能由乡镇中学或中心小学承担。四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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