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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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 2006 ] 192 号 |
关于做好2007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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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确保2007届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07年6月毕业的所有专科(高职)以上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以及2008年1月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 二、拍摄时间安排: 2006年9月:湘西、张家界地区高校; 2006年10月:怀化、常德地区高校; 2006年11月:株洲、湘潭地区高校; 2006年12月:娄底、邵阳地区高校; 2007年1月:永州、郴州、岳阳地区高校; 2007年3月:益阳、衡阳地区高校; 2006年9月份至2007年1月份:长沙地区高校。 每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如因交通堵塞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时间延误,采集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与有关高校人员保持联络。 三、图像采集工作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并遵照“先报先安排”的原则。各高校最迟应于规定拍摄时间前15天,核准本校当年毕业生人数后将拍摄计划(毕业生人数、联系电话、具体地址及拟定的拍摄时间)加盖学校公章报至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并商定具体拍摄时间。在学校所在地以外地区设有函授站的学校,同样需在规定拍摄时间前1个月将本校各地区函授站的拍摄计划报至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由采集中心集中协调具体拍摄日期,如因学校未按要求上报拍摄计划,导致毕业生不能参加图像采集,其责任由学校承担。 根据教育部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规定,每年的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当年4月底正式结束。 四、拍摄工作要求: 1、学校必须在本校图像采集前到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领取《机读卡》,并督促学生提前填写,以免影响拍摄进度。 2、学校上报拍摄计划时,请直接与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联系。 3、各高校应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严格按计划分批进行图像采集,但不得将本校学生分成数次拍摄,否则将无法及时收到照片或造成光盘资料残缺,直接影响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 4、学校应确定至少5人负责拍摄时的组织工作(根据学校规模可适当增加人员),其中2人负责人员进出安排,1人在拍摄现场登记表格,1人在现场详细核对《机读卡》,1人在场外维持秩序。 5、请各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制订的标准代收图像采集费,不能“搭车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6、湖南图像采集中心工作人员在图像采集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请及时与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31—2684581,联系人:赵文。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个别应届毕业生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采集,可以进行补拍,但是须在本校正常图像采集后,再到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学校统一组织毕业生补拍请与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具体补拍时间为:2006年10月28日,11月25日,12月30日,2007年1月27日,2月24日,3月31日,4月7日,4月14日,4月21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各校将补拍时间及时通知需参加补拍的学生,以免错过补拍时间,并告知学生认真填写《机读卡》的有关资料,准确填写学校具体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导致毕业证无法正常发放。 2、各学校在外地实习的学生若确实不能返回学校所在地参加图像采集,可直接与邻近的新华社分社联系,就近参加拍摄(联系方法见附件1)。 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现役军人、出国和住院的学生,允许其交一寸(或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一张进行扫描制作(经过扫描处理的上网图像效果相对较差),但必须凭相关部门证明才能收取照片。由于扫描制作进度较慢,只作上网图像,不再制作照片。学生交照片扫描的同时,必须将同底照片按校方数量要求交给学校办理毕业证,并在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学生个人信息。 5、散拍及扫描学生的数据光盘将在后期统一刻录邮寄至学校本部,不再寄给分校或函授站。 六、《机读卡》填涂要求: 1、必须按卡中的填涂要求填写。 2、保持卡面的清洁平整,不得将机读卡与其他物品装钉或粘贴在一起。 3、请不要在机读卡的右侧任意书写文字或编号。 4、代码表中无法查到的汉字,请填涂0000,并在汉字旁加注汉语拼音。 5、学号或身份证中出现的英文字母或汉字,请一律在字母或汉字处同时填涂0,1。 6、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凡超过四个汉字的,一律不填写汉字代码,只须在机读卡中用正楷清楚填写学生的全名,由中国图片社采用人工方式录入。 7、拍摄序号、学号和姓名,请一律按由左至右的顺序填写,中间不要空格。拍摄序号必须填满四位数,不足的可在前面加0,如:0001。 8、应拍学生信息具备数据库资料的学校,可由学校提供EXCEL格式的数据库电子文档。数据库内容必须包括:拍摄序号(必须与图像序号一一对应)、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性别、学校类别、学历层次、院校代码、院系代码、专业等十项内容,提供数据库的学校,可不用填写《机读卡》。 七、《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填写要求(由负责图像采集的老师填写): 1、学校名称:请填写学校全称。如是函授站点,请先标明举办高校名称,再标明函授站名称。 2、通讯地址:请注明详细的接收地址及门牌号,避免邮寄过程中出现差错。 3、联系人及电话:请用正楷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前加区号,以便联络。 4、学校代码:请准确填写由教育部颁布的五位数代码。函授站点应填写举办高校的代码。 八、《勘误表》填写要求: 1、准确填写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地址,便于后期联络; 2、尽量提供E-mail地址,便于数据传输; 3、对于错误信息,请学校提供学生身份证号和姓名,以便后期数据库查找确认。 4、所有寄往中国图片社的《勘误表》请各学校留底备查。 九、图像信息核对要求: 1、学校收到照片及数据光盘后,请在一个月内完成核对工作,如发现错误,按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⑴ 如有个别学生缺少照片,请立即将该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邮寄或传真给中国图片社(请务必盖上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办理),并请注明联系人、地址和电话。中国图片社在接到传真后5个工作日内将照片补发给学校。 ⑵ 经核对后发现因拍摄原因有闭眼或其他特殊表情的照片,请安排学生携该照片就近到当地新华社分社免费进行重拍(非特殊原因不要重拍,否则易造成毕业证上照片与网上查询图像不一致,影响学生就业)。 ⑶ 经核对后发现有数据错误或数据错位的,请按《勘误表》上的要求详细填写,用快递或传真至中国图片社(请务必盖上学校公章),照片可照常使用。中国图片社接到邮件或传真后,将对数据库内数据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图像数据用E-mail发给学校,没有E-mail地址的学校,中国图片社将另刻光盘邮寄。 ⑷ 毕业生图像信息核对时间和方法可参见《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毕业生须知》(附件2) 十、付款方式: 1、转账: 单位全称:湖南新闻信息中心 账 号:1901002119002104949 开 户 行:工行展览馆路分理处 2、现款:由学校直接交湖南图像采集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1、湖南教育厅 高教处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731—4714932 职成处联系人:蒋维加,联系电话:0731—4714893 2、湖南图像采集中心 ⑴ 计划安排、协调联系人:唐琳, 联系电话:0731—2250811,2684581(传真) E-mail:zhaowen@xinhua.org ⑵ 资料数据查询: 唐琳、罗军,联系电话:0731—2684582 E-mail:yb153@126.com ⑶ 联系地址:长沙市迎宾路153号(记者之家五楼8512、8513、8514、8515),湖南图像采集中心,邮编:410011 3、中国图片社 ⑴ 调度室咨询电话:010—63072281, 传真电话:010—63072464 E-mail:cps2k4_1@tom.com 负责查询各学校及学生个人数据信息。 ⑵ 数据库咨询电话:010—63071117,63076401 E-mail:cpsmu@yeah.net 负责解答各类设备技术咨询、光盘刻录咨询及数据咨询。 ⑶ 邮寄部咨询电话:010—63072279,63076402 负责查询各院校及学生个人邮寄记录。 ⑷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中国图片社,邮编:100052 4、采集信息查询网址:www.xinhua.org 5、学生上网信息的查询请到以下网址查询: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进行了五届,由于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图像信息采集任务越来越重,请各有关高校提醒学生自觉遵守拍摄纪律,维护拍摄秩序。如在采集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成处和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沟通,共同解决,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按教育部要求顺利进行。 附件1:新华社其它各省(自治区)分社联系电话 附件2:2005年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毕业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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