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5月21日,2015年全市招生工作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基础教育科牵头,职成教育科、民办教育科、发展建设科、监察科联合组织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中小学招生的副局长、基教股长,局直属学校各校长、主管招生工作会议副校长、教务主任、招生专干,城区初中学校的校长、教务专干等近200人参会。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王迅科长解读了中小学招生政策。他强调今年出台的《株洲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株洲市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株洲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实施方案》三个文件体现了几大特点:一是坚持了三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和稳步推进教育改革三大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优质发展。二是政策稳定性体现了六个不变。招生考试主体政策不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公平,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总体原则不变;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不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持不变;中考时间、考试科目、网上阅卷方式、志愿填报、网上录取方式等常规工作保持不变;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方式不变。三是政策的完善性体现在四个变化。2015年株洲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不再招收择校生,全面实施公费生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录取方式有变化。指标生招生方式进一步完善,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对口直升生增加初高中衔接教育对口学校直升生的类别;考试考查要求将有适当变化,从2015年开始,增加语文口语交际能力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的考查。四是切实做好“五个规范”。规范招生行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们负责管理辖区范围的招生秩序;规范初中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必须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规范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指标生,自主招生,特招特长生等招生要公开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录取方式,并在株洲教育网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校长、县市区局长是招生政策执行的主体负责人,负责本辖区范围的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等规范落实,承担主体责任。
市教育局职成教育科刘深涌科长解读职校招生政策。一是强调总体背景。全国职业教育教育会议、全省职业教育会议,全市职业教育会议三大会议足以体现国家层面对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出台《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制造也的行动纲要,这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根据规划,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对无疑将推动高素质技能型制造人才的培养。二是今年职校招生的特点。打破了部门的藩篱,株洲市教育局与人事局联合下发招生文件,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同步推进;今年城区与五县所有职业院校全部在网上填报志愿,进行网上录取;来株招生的外地职业院校,我们将严格资格审核和备案,并将资格审核的院校也纳入网络系统。三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要发布权威信息,要发布市教育局审核的文件和审核过的宣传资料。四要做好与普高的录取的衔接工作。学生志愿的填报是先普高,后职高,学生既填报普高志愿,又填报中职志愿,没有任何问题;各县普通高中招生要及时扫尾,及时将数据进行移交,以保证职业院校招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个学校务必尊重学生的自身意愿。
纪委书记晏贤明提出了招生工作的纪律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新常态。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取消择校生,有利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个别学校还存在搞虚假宣传,巧立名目设置奖学金,要坚决杜绝这些行为。二是社会各界对招生有新要求,要求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三要强化两种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四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和公正。及时向社会通报招生情况,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五是禁止录取其他学校已经录取的学生,禁止经济手段吸引学生。
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李建国做了重要讲话。一要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的正常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第一,严肃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务必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任何类别的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第二,严肃高中阶段的招生纪律。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不予注册;2015年高中招生不再招收择校生,全面实施公费生招生计划,请各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严格按成绩等第录取,不接收任何条子生。
二要严格操作规程。2015年我市高中招生继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每一种招生类别都有严格的招生规程。对口直升生的增加初高中衔接教育,这个政策各个学校要宣讲到位。指标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单独设立指标生录取批次。规范特招生、特长生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测试,加强公示;严禁以特长生名义招收文化生。规范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不要扩大招生,要用好政策,招有特长和有创新潜质的学生;要做好招生服务工作,站在家长的学生的角度做好招生工作,变上访为下访。
三要规范教辅征订。高三教辅材料准备了6套,供每个学校自主选择;寒暑假作业会重新评选,会选合订本,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务必执行自愿征订、一科一辅、无偿代购和规范选用的原则。
四要明确主体责任。市教育局党委要履行管行业也要管行风的主体责任。基础教育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如规范招生秩序,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辅征订都是基础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主体责任强调的是“谁主管、谁负责”,有利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一方面,权利与义务对等,拥有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管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另一方面,上级要管好下级,下级出现情况,上级要负责解决协调好矛盾厘清相互之间的关系。
坚持“一岗双责”,责无旁贷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始终如一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坚持“力度统一论”,做到基础教育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合二为一”。 坚持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推进基础教育业务工作竞进提质深度融合,推进部门业务工作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同一轨道上运行,始终保持同步、同速、同质、同效。
坚持“常、长”二字,持之以恒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抓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知其职、谋其事、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