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29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04/2019-46501
- 题裁分类: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省教育厅
- 发文日期: 2019-05-06 16:16
- 主题分类:教育
- 主题词: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297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19〕100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297号建议的答复
彭水平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消除大班额资金筹措方式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财政奖补支持的建议
2018年,省政府将消除大班额作为12件重点民生实事考核项目,省财政厅会同我厅研究制定了省级奖补方案,明确了奖补规模和分配原则。2018-2020年省财政计划筹措安排45亿元,在计划范围内,按照解决的学位个数和方式对各县市区消除大班额统筹给予奖补。目前省财政已累计安排奖补资金23亿元,主要依据超大班额化解任务预安排到各市县。
目前,湘潭市获得2018年、2019年省级消除大班额奖补资金4971万元,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分别获得1000万元奖补;湘乡市被评为2018年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项目(消除大班额),奖励5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及省政府激励项目奖金两项合计5471万元。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我厅根据省政府审定的方案,筹措落实省级奖补资金,加大2019年奖补资金提前安排额度,突出重点任务市县,加大奖补引导力度,逐县逐校考核验收化解情况,按标准清算补足奖补资金。
二、关于中央专项补助支持的建议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多次向财政部、教育部汇报反映,请求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化解大班额;全国人大代表、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蒋昌忠同志早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时就提出了《关于设立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中央专项奖补资金的建议》。据悉,鉴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已基本完成,2019年中央计划将原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调整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重点支持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等三个方面。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中央争取资金支持,并按中央要求用于消除大班等重点工作。
三、关于允许地方发行教育债券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规定,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其中,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举债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举债的,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因此,义务教育阶段项目本身不具有收益,无法产生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不能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方式举债融资,只能通过预算资金或一般债券资金予以保障。2018年、2019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从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额度中切块安排18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各地消除大班额工作。下阶段,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加大一般债券资金支持义务教育的力度,重点支持消除大班额。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
联系人:魏欣
联系电话:0731-84720794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