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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73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4-05-20 17:49 【字体: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73号建议的答复

吴静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民办幼儿园突破困局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实师资力量”建议

学前教育教师承担着保育和教育的双重职能,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保障,2019年,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应文件的情况下,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各市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统筹调剂9683名事业编制下达各市州,专门用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同时明确了分配、使用、配套保障等相关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联合各部门单位加强调查研究,立足我省实际,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研究完善多渠道、多形式保障幼儿园教职工配备相关举措,并统筹考虑民转公幼儿园教师需求和选派公办教师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保育质量等政策要求,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议

近年来,我厅多举措支持民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一是我厅联合九部门印发《湖南省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推动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省国家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实地核查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湖南学前教育发展成效。二是印发《湖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2020-2022年共支持15841所民办园幼儿园开展普惠性服务,共计提供普惠性学位211.2万个,全省初步构建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全国首创通过财政资金补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用经费,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基准定额每生每年500元,2019年已覆盖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2020年已覆盖全省办园质量达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4年补助标准将提高至600元。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下一步,我们一方面要求市县按政策足额落实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待遇经费,同时督促各地依法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的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全省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平台的建设和上线运行,保障民办幼儿园师生合法权益。

湖南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民办处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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