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20号建议的答复

湘教复字〔2020〕11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20号建议的答复
杨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发展,助力军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委编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名校资源
我省一直鼓励各地开展集团化办学,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15号)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办学实际,按照同层次学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原则,采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等形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建立县域内工作目标同步、领导责任同步、工作职责同步、考核奖罚同步的帮扶机制,确保每所薄弱学校都有优质学校帮扶。
目前,湘潭市雨湖区实施强校带弱校、大校帮小校、名校托管普通学校、名师异校任教,形成了“大校+小校+农村学校”教育生态圈。江南地区学校可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有关需求,加入相关教育集团,通过集团化办学提高办学水平。
二、关于适当提高乡村教师乡镇工作津贴标准
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我省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坚持依法保障并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着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工资待遇水平。我省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上提高10%、按照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核定当地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水平、给乡村教师发放津贴补贴,在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等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水平。按国家部署兑现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我省有14个县属实施范围)、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按照所在乡镇的工作年限每月200至500元)、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育人才津贴等。 2013年起,我省在武陵山、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政策,2016年起将实施范围扩大到贫困县。根据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县城关镇)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人才津贴。今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参照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从2019年9月1日起在全省贫困地区以外的县市区建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对农村中小学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区分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县城关镇)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级财政共担,并且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确保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水平。
三、关于统筹调剂事业单位周转编制
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精神,2017年6月,经省编委审定,省编办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统一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7〕18号),其中对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初中和小学、学校和教学点教职工编制配备,以及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分别于2017年、2019年对全省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根据新的核编标准,湘潭市重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应为15800名,较2012年底应精简6035名。但考虑我省开展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部分市州精简力度过大等实际情况,根据“全省统筹,分步到位”、“按照50%的比例收回空余编制”等原则要求,湘潭市仅精简3018名,最终下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18817名。
去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管理与保障,推动中小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将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盘活资源,优先保障基础教育。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需要。盘活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存量,精简压缩教育系统非教学岗位事业编制。统筹使用挖潜调剂出来的各类事业编制资源,优先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二是优化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强统筹调剂,根据各市州情况变化,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推动教育部门做好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三是加强管理,严格规范编制使用。加强对编制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对长期空编、有编不补、编外用人、占用教师编制、长期借调借用教师和公办学校在编教师长期到民办学校任教,以及村小、教学点临聘代课教师等问题,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四、关于出台全市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
为缓解择校热,治理掐尖、违规跨区域以及违规考试等问题,我厅于今年4月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文件就规范招生入学提出了几个重点:义务教育重点是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及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超员摇号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7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电话:0731-8471507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