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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统筹实施“特岗计划” 完善农村教师队伍补充机制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8-27 00:00 【字体:

湖南教育快讯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的统一部署,湖南结合本省实际,从2009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目前全省除长沙以外的13个市州共有75个县(市、区)列入了实施范围,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0%。其中国家计划设岗县(市、区)56个,省计划设岗县(市、区)19个。特岗计划的实施,创新了农村教师补充机制,优化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了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9年至2011年,湖南共为62个设岗县3516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岗教师10461人,覆盖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科,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74.1%,专科学历占25.9%,平均年龄24.1岁;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已进入录取、体检阶段,现已确定体检对象6091名。

 

一是坚持省级统筹,通力合作。建立了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牵头,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特岗计划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为特岗计划实施提供了组织、政策保障。同时,坚持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主要由省级教育部门承担,省教育厅成立了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招聘考试与聘用办法,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招聘工作,确保招聘质量。各设岗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制定本地区年度招聘计划,落实特岗教师的工作学校和岗位,工资福利待遇和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服务期满后留任特岗教师的考核入编等,保障了各地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尊重考生个人应聘意愿。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特岗教师招聘原则,采用“省考、县聘、校用”模式,开展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先公布招聘计划,组织网上报名。报名期间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招聘信息,并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开辟专栏,对各设岗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同时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采用绿、黄、红三种颜色,实时提示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大致比例情况,引导应聘对象均衡填报志愿。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学科按照高考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分学科按“三抽一收加屏蔽”办法实施,即随机抽取备课顺序号、随机抽取说课题、随机抽取面试顺序号,收取面试专家手机,屏蔽候考室和备试室网络信号。录取工作严格按照 “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阳光招聘原则进行。四年来,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考生填报的岗位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搞行政调剂安排,实现了“零投诉、零举报”。

 

三是坚持落实政策待遇,确保留任后的编制。省财政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全额拨付到位;教育、财政部门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发放和“五险一金”等方面,认真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使特岗教师享受到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工作,落实好留任特岗教师的岗位编制,真正做到了专项资金、工资福利、人员编制三个百分之百到位。

 

四是坚持人文关怀,帮助特岗教师尽快成长。精心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开展教育政策法规尤其是特岗计划有关政策、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基本规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等专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通过领导慰问、安排专款添置生活、办公用品等方式,为特岗教师安心基层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将特岗教师培养培训纳入各地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指标用于评选表彰优秀特岗教师,帮助特岗教师职业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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