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心铺就贫寒学子成才之路 ——耒阳市大力开展社会助学
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凸显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来抓,构建“政府资助、社会捐助、自主筹措”三维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连续多年实现“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贫失学”的目标。
一、确保“三个到位”,有序推进社会助学。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捐资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社会捐资助学日常管理工作。局领导在社会捐资助学工作中坚持抓好“三个定期”,即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定期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定期进行工作调度。每次捐资助学活动,局领导均带头捐款,并与一名或多名贫困学生建立“一帮一”助学关系。各中心校也相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校长主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规定各中心校校长是社会捐资助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行政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和个人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在学校或人口密集处设立宣传橱窗,在交通要道上悬挂横幅,在学校以及村组张贴标语;利用社区活动日和农村赶集日,组织专门力量印发宣传单;学校每年开好“五个专题会”,即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学生家长会和村民代表会,对捐资助学工作进行部署。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家校平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捐资助学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三是督查监督到位。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必查。督查发现问题后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群众不满意,学校年终考评“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每年还邀请社会爱心人士代表,通过明察暗访,对各学校社会捐资助学情况进行监督。
二、拓宽“三种渠道”,广泛筹措助学资金。一是发动社会各界“捐”。借助政府力量和活动平台,深入开展“爱心改变命运”活动,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捐资。先后开展了耒阳市扶贫助学协会成立捐助活动、“阳光助学”、“回报社会,共育桃李”、“寒门学子工程”等活动。二是联系慈善基金“助”。加强与各类慈善基金的沟通联系,争取爱心支持和无私援助。2006年,与香港乐群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代表——旅澳华侨肖庄建立了捐助关系。在他的带动下,香港惩教社和慈善家曹龙元等多家慈善机构或爱心人士纷纷到耒阳市扶助贫困学生。10多年来,香港多家慈善机构共资助学生288人,资金达256.3万元。同时,积极争取一对一助学网、广东省阳光雨露公益助学促进会、深圳130爱心团队、长沙善心缘等10余家爱心团体和慈善机构的支持。2016年,共募集捐款37万余元,资助学生310余人。此外,各高中学校也相应成立励志奖学金、衡平助学奖励金等基金会,开展助学活动,近五年共扶持贫困学生500余人。三是利用特定日子“筹”。抓住“助残日”和“9·8”助学日等特定日子,向社会各界筹措助学金。在“助残日”和“9·8”助学日前一个月,借助电视台、网络、微信、报刊等媒体,提前进行宣传发动,形成浓厚的捐资助学氛围。
三、创新“三种方式”,高效利用助学资金。一是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助”。成立扶贫助学协会,开展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被大学录取但面临困境的学生不因贫失学。为推动助学工作开展,每次发放助学资金时,耒阳都会举行发放仪式,激发全社会捐资助学热情。近五年,共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369人,资助金额达460余万元。二是对贫困高中生进行“奖”。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家庭贫困的高中生进行扶持。近年来,共奖励高中贫困生982名,发放奖学金120余万元。三是对特殊贫困生进行“帮”。采取“一帮一”形式,对特殊贫困学生进行全方位帮扶,先后促成“一帮一”600余对。
四、健全“三种制度”,全面提升社会效应。一是建立双向联系制度。为所有受资助的贫困学生建立详细档案,并将资料送给资助人。要求受助学生特别是“一帮一”对象,要主动、定期将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向资助中心和资助人汇报,以便资助人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助学生的情况。二是建立座谈交流制度。每年都组织受助学生与爱心人士进行座谈,通过交流,让学生感受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于弱势群体的关心和关爱,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力拼搏,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三是建立典型报告制度。开展以“感恩励志”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勉励学生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和优秀的学习成绩,才能帮助自己,惠及他人。各学校积极开展“感恩励志,感动校园”优秀贫困学生评选、优秀贫困学生事迹报告会、优秀贫困学生事迹巡展等系列活动,通过大力表彰和宣传自立自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激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灵深处自我向上的意识,引导他们克服困难、立志成才、回报社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