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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创新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与管理工作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8-07-23 00:00 【字体:

湖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创新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选派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确保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坚持标准,确保“选得准”。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修订《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选派党委书记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任职条件、选派方式、选派程序、主要职责以及管理与待遇等方面的内容,并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把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作为干部成长的平台和机遇,考验干部、培养干部的有效途径。二是从严择优遴选。坚持“政治素质好、职称学历高、年富力强”的标准,注重选派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熟悉高校党建工作的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按照推荐酝酿、考察审核、提请研究、发文任命的程序,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近年来,共选派经过多岗位、多层次、多领域实践锻炼的干部43名,其中,既有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也有公办高校的副校长,还有公办高校的中层正职。三是精准依校派人。按照“地域相邻、专业特色相似、办学方向相近”的原则,突出学校的专业特色,筛选相近或相似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开展结对,从结对的公办高校党员干部中,突出学科背景,选派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着力实现精准对接。

明确职责,确保“管得实”。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找准工作定位,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的问题,明确派驻党委书记兼任政府督导专员,明确党委书记把方向、谋大事、抓思政、保稳定等7项主要职责,明确政府督导专员督导、督学和督察等6项工作职责。二是健全领导体制。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民办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党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提高党委班子成员与行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推动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党员董事长和党员校长同时兼任党委副书记。三是完善决策机制。构建党委政治把关定向、董事会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协调决策、校长具体负责的民办高校治理体系。指导并推动各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党委会、院系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建立党委书记、董事长、校长定期沟通和会议召开前协商研究的工作机制,做到重大议题会前沟通,达成共识;涉及民办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委须专题讨论研究,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必须征得党委同意;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由党委研究决定并监督执行。

强化保障,确保“用得好”。一是抓培训提升能力。坚持任前有集训、期间有交流、全程有帮带,每年做到“三个一”:举行一场派驻党委书记座谈会,召开一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一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同时,将党委书记纳入到省委党校和教育工委党校的培训体系,纳入到省委高校领导干部专题培训计划,着力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水平。二是抓帮扶增强动力。发挥各派驻党委书记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派出高校沟通协调,利用公办高校在党的建设、人力资源、学科建设、教育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结对帮扶,指导和支持民办学校发展。通过结对帮扶,全省15所民办高校中,有3所高校成功升格为本科学校,4所调整了学科发展方向,重新规划和调整专业与课程建设方案。三是抓督导传递压力。多部门联动,建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联合督查机制,制定督导清单,细化工作流程,统一步骤,统一程序,统一方法,将全覆盖检查与随机式抽查相结合,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查指导问题整改,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制度缺失、基础不规范、管理粗放的状况,一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开始创建特色、形成品牌。四是抓考核激发活力。每年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党建工作“半年一评估,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返回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派驻期满一年后,提拔重用,先后有26名优秀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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