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平安校园专项督导
根据《汉寿县2016年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方案》(汉教发〔2016〕2号)和《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和优质学生食堂专项督导的通知》(汉政教督通〔2016〕19 号)的要求,汉寿县教育督导室于11月15日—17日组织全县各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采取交叉方式,从“安全责任落实”、“制度计划实施”、“三防基础建设”、“校舍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饮食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七个方面,以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全县中小学(园)开展了平安校园专项督导。
一、值得肯定的方面
(一)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成立了机构。各学校(园)都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全体骨干参与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校长负总责,德育副校长主管,各行政骨干分线协管,办公室协调督促,政教处和各班主任具体实施,科任教师协助,全体教师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了职责。绝大部分学校(园)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安全职责分解到人。
三是落实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绝大多数学校与中学本部、中心小学、村小及幼儿园,各校(园)与各处室、教师、家长、校车司机、保安、宿管等签订了详细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强化了责任落实。
(二)安全机制日趋完善。
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学校(园)按照平安校园创建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种安全制度。尤其是县五中制定了25种安全制度并装订成册,内容覆盖学校安全方方面面,实用性较强。
二是推进安全工作有计划。各学校(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较详细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涵盖范围全面,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三是预防安全事故有预案。绝大多数学校(园)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如聂家桥中学等单位对每一项安全要求都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三)“三防”建设不断提升。
一是人防力量不断加强。全县各学校(园)在基本配齐专职保安员的同时,部分学校还加强校园保卫力量,成立了护校队和巡逻队。
二是安保器材逐步配齐。通过督导发现,绝大多数学校(园)的门卫室都配备有钢叉、警棍、头盔等必要的防暴器械,特别是新兴中学配备较齐。
三是技防水平不断提高。部分学校(园)着力提高技防水平,如三和中学筹资15万元,对校园路灯及监控设备进行了更换。毛家滩中心幼儿园安装了安全智能管理系统,家长能在手机上第一时间了解、监督幼儿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安全教育深入人心。通过督导发现,大部分学校(园)将安全工作与教学工作同步安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按规定上好安全课,利用宣传专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手抄报、黑板报、主题征文、观看影片及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师生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如月明潭中学建立了《安全提醒制度》,班主任每天放学前和政教处每周五放学时进行了安全提醒。东正街小学分年级开展“十个好习惯”安全文明礼仪教育。龙阳小学制作了安全“三字经”专栏。
二是安全演练活动经常。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的同时,绝大多数学校注重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每期定期开展防火、防地震等逃生演练活动,提高了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三是安全排查定期开展。绝大部分学校每月定期对教室、学生寝室、食堂、商店、实验室、仪器室、消防器材、体育设施及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和整改台账,消除安全隐患。如龙潭桥中学、月明潭中学等单位每节课对学生实行查到,动态掌握学生去向。
二、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学校(园)在平安校园创建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创建标准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龙阳中学、朱家铺中学、东岳庙中学、生源学校等单位没有印发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龙阳中学、辰阳中学、岩汪湖中学、周文庙中学、太子庙中学、株木山中学、生源学校等单位未与相关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二是安全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较少,如周文庙中学等单位;个别学校没有安全工作计划,如毛家滩中学等单位。
三是“三防”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个别学校(园)保安未着制服上岗,如南岳路小学、周文庙中学、大南湖中学、朱家铺中学、聂家桥中学、岩汪湖中心小学、东岳庙小学、月明潭小学、新乔幼儿园、安琪幼儿园等单位;个别学校安保器材较欠缺,如株木山小学、朱家铺小学、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飞翔职业技术学校等单位;个别学校监控摄像头不足,如丰家铺中学、龙潭桥中学、大南湖中学等单位;全县大部分学校都未安装110联网入侵报警系统。
四是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学校安全教育氛围欠浓,如龙阳中学、岩汪湖中学、周文庙中学、三和中学、生源学校等单位欠缺心理健康、“禁毒”等活动资料;个别学校(园)应急演练活动组织较少,如东正街小学、辰阳中学、岩汪湖中学、丰家铺中学、毛家滩小学、沧港幼儿园等单位;个别学校每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欠到位,如生源学校等单位。
三、相关整改建议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抓好整改,为此,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上要进一步重视。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各学校(园)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只能紧,不能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职责落实到每一部门和每一个人,使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制度上要进一步完善。
各学校(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保证对学校所有安全工作的全覆盖,科学制定好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拟定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有的放矢,确保工作实效。
(三)硬件上要进一步保障。
各学校(园)要加大投入,配齐配足相应的安保器材,提高物防、技防水平,争取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处置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管理上要进一步规范。
各学校(园)要利用各种平台,组织各种活动,加大对学生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心学习、生活。(供稿:汉寿县教育督导室 曹超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