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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秋处长等参加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研讨会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6-10-19 00:00 【字体:

9月28日,政策法规处刘洪秋处长会同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峥嵘教授、李杰豪教授赴京参加了首届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大会,本次大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支持指导,各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及北京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近200人出席会议。

会议围绕今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全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现状进行了集中把脉和研讨。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为加强高校非法学专业“法治教育”指明了目标、任务。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专门指出,“法治教育是预防和矫正当前青少年行为失范的现实选择,也是弥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效果不足的有益补充,更是中央层面的坚强意志和政策诉求”。与会者一般认为,以往的“法制教育”与“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密切关联,而“法治教育”更侧重于通过构建有利于法律实施的法治文化,实现“法育”的价值目标;高等学校应按教育部、司法部要求将“法育”作为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必修课”列入教育课程,现有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安排的法治教育内容不仅数量少而且偏理论化,并有明显的德育味道,无法实现法治教育应有的目的、功能。

我厅刘洪秋处长对我省高等学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向大会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如何加强高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包括有关教材、教法及课程的开设、考核等情况提出了基本设想。下午,刘处长还应会议安排主持组织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组的小组讨论,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讨论意见。与会者包括大部分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老师对当前高校非法学专业的法治教育效果并不满意,认为应该由高校法学院或具有法学专业教育、专业素养的师资来组织法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将德育与法育并列并由德育老师开展教学必将损害法治教育的功能和效果,“专业事务应由专业人员去做”。

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峥嵘教授在小组讨论会上分享了湖南商学院非法学专业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基本经验,该校在传统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之外,专门由法学院组织师资开设了《法学通论》课程,并统一编写了教材,作为全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必修课,取得了良好效果。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杰豪教授代表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组将小组讨论情况向大会作了精到的总结汇报,引起良好反响。

大会凝聚了共识,探讨了“法育”实施途径,取得了圆满成功。

(湖南省教育法治研究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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