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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治教的思考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5-01-05 00:00 【字体:

 

推进依法治教的思考

肖凯文   曾曙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用一整章的内容提出了“推进依法治教”的构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推进依法治教已彰显其必要性与紧迫性。笔者作为基层的教育管理者,一方面,非常期待一个真正依法治教时代的早日到来;一方面,对推进依法治教也有过一些思考。

一、        推进依法治教是社会多元发展和教育现状的迫切需要

()推进依法治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表述了现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个教育方针非常全面与完善,回答了办学的方向是什么,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等问题。在领导的报告里和我们的教育教学计划与总结中基本上要提到的一句话就是“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可在实际的执行中大打折扣。实际上,哪里有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本也停留在口头上。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到学校为了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借着“以人为本”的幌子,取缔一切校外活动。一级一级只是简单地下禁令,而不是积极地去为学校开展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好的制度或法律保障。笔者认为,真正的“以人为本”,就是充分尊重人的天性,培养人适应自然和社会的生存能力,学校教育如果只局限在四壁合围的课堂,这种能力是培养不出来的。[1]因此,要真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做保障。

 ()推进依法治教是改变目前“有法难依”陋习的需要

国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但依法治教的氛围一直没有形成,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有法难依”。

比如说,对顽劣学生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其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可在学校的管理中,学校对一些累教不改的学生最后不得不放弃,通知家长带回去。这样处理是学校不得已的办法,因为目前政府还缺乏对这类学校的设置。这中间存在很多隐患,一些不服家长管教的孩子,会迅速沦落为社会上的混混,多了一些不合格的公民;一些不思悔改的被劝退的学生迁怒于同学与学校,时刻都有可能发生报复的行为。因此,对那些学校难以教育好的孩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筑好最后一道防线非常重要。[2]

(三)推进依法治教是保证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

    教育是传承人类文明、培养人的行为活动,本应充满诗意。目前,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笔者提供以下6个案例请大家思考。

①某中学一个学生节假日在家里时溺水身亡,家长找到学校,责问学校为什么节假日不补课,要求学校负责。②某中学两个学生节假日在家里时骑摩托车兜风被货车撞死,家长把孩子的尸体往学校抬,要求学校负责,理由是学校没有教育好孩子。③某中学一个班主任对一个学生进行了多次教育,学生一直没改,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学校来帮助教育,后来这个学生因为家长的一句“你不学好就去死了算了”的气话而自杀了,家长带领亲戚们到学校闹,要求学校负全部责任,理由是班主任不应该通知家长到学校来。④某中学立了一个学生宿舍的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进入招投标公司向社会公开招标,一切都是阳光操作。学校所在地的一位村支书没有中标,因为这位村支书开几家公司的介绍信和制了几套标书花费了几万元,结果把不满情绪发泄到学校,找茬子封堵学校的进校公路。[3]⑤某中学暑假违规组织集体补课,一天放学后,有5位同学相约下水库洗澡,造成了5位同学均溺水身亡的惨剧。⑥某初中一位班主任在新学期报到时,拒收本班一位违纪较严重的学生,导致这位学生离家出走,为学校和自己平添了许多麻烦。

这些案例正好说明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学校需要依法办事。

 

二、 推进依法治教依赖健全科学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滞后于经济社会和教育本身的发展,体系很不健全,立法水平还较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相对教育领域,《教育法》应是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可一看几部教育法规制订的时间,就发现没有体现这种逻辑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318日通过,自19959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4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71日起施行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629日修订通过,自200691日起施行。按照正常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要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制定,其他教育法律法规要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

修订完善建立科学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已迫在眉睫。《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完善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提到了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完善了教育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个普法宣传的问题。笔者参加了很多次普法考试,试题基本上没有一次涉及到教育法律法规的内容。在人们心目中,教育法律法规是“软法”。因此,很有必要通过多种形式在社会、家长、学校、师生中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三、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是推进依法治教的关键

推进依法治教最终要落实到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上来。学校一方面要靠法律来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办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这要求学校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最终推动学校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笔者认为,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在推进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征程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完善学法制度,增强法制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师生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意识。[4]对法律充满敬畏感,养成依法处事的习惯,彻底消灭情大于法、权大于法的不良行为。

(二)提高依法建章立制的水平

用法制思维审视学校办学章程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的智慧与作用,充分尊重民意。让修订后的办学章程和管理制度既服从于法律,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能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法制文化建设

中小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重要场所。学校是培养合格公民的地方,什么才是合格的公民呢?笔者认为合格公民最起码的特点就是遵纪守法。学校中的另一个群体,古代就有“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的美誉。这样的群体是可承担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建设的。一是要加强法制课程建设。结合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二是建设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实施校务公开。三是定期开展道德模范、守法模范评选活动,开展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四是加强法制的宣传与研究。坚持用板报等多种形式呈现法律知识,向各级公开媒体报道法制活动的开展,培养法制小宣传员。加强课题研究,一方面通过课题研究来指导依法治校和依法办学的实施;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学校、教师有效开展课题研究。让学校与科学研究、法律一同成长。

(四)依法规范办学行为,重塑教育形象

目前,人民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是很高,一是因为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二是因为教育自身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影响教育形象的主要问题是在教育内部不同程度地存在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排挤差生、安全事故、性侵女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一般的管理效果不大,亟需法律重拳的打击。

四、 依法加强教育督导,为推进依法治教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了“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构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和教育督导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依法加强教育督导也属于推进依法治教的范畴。

依法建设好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让教育督导依法履行督学、督政、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职能。教育督导机构要用法治思维和深入的调查研究制定出科学的督导评估方案,坚持用法制方式加强义务教育督导检查,开展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督导检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有力地保障依法治教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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