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督查
10月14至16日,吉首市教育督导室牵头,连同教育局电教站、综治办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市36所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的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实验设备设施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督查本着关心学校发展,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从各项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和管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的登记和分类摆放,有毒易爆等危险实验物品管理和使用情况,设施设备利用率,学生正确使用器材设备情况,“班班通”使用情况,校园内隐患排查记载及应急处理措施,学生上下学管理与搭乘车辆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
督查组对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并要求学校按要求整改到位。对于教学仪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登记不规范的类似问题要求学校在5天内整改到位;对于缺少“学校准入制度”等类似问题要求学校10天内整改到位;对于学校灭火器药粉过期失效等类似问题要求学校20天整改到位;对于学校安全监控设施老化无法使用需要大额资金重新更换等学校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督查组督查组将向市教育局或相关部门汇报。
( 吉首市教育督导室杨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