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7月份督学责任区工作小结
一、开展全州新进教师法制教育培训
为使刚刚步入教育行业的青年教师熟悉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从教,7月6日至12日,湘西州教育督导室分三期举办了“2014年全州教育系统新进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班”,共计437名新进教师参加了培训学习。本次培训邀请了州依法治州办常务副主任包南生、州依法治州办调研员黄昌华、州委党校副教授舒代平和梁世生等法学方面的专家,分别就现代法治的发展进程、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座。整个培训突出表现在“三强”:一是针对性强。“六五”普法以来,我州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部分教职工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违纪案件不时发生,各位专家根据近几年发生在州内外教育违法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告诫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自觉遵守《宪法》、《刑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二是操作性强。由于国家关于依法治校只是出台了一些文件,没有具体操作要求,很多学校还只是停留在喊口号式的形式主义阶段,本次培训,梁世生副教授在授课中全面提出了依法治校的基本内涵:制定学校章程;完善治理机构;搞好校务公开;健全维权机制;营造法制氛围;建好法治机构;转变政府职能等,使与会青年教师茅塞顿开,更加熟悉了依法治校的具体要求。三是启迪性强。本次培训过程中,各位专家一改以往“满堂灌”的授课模式,让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回答和提问,使沉闷的课堂充满生机,使抽象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针对当前教育领域出现的焦点问题和学校法律教育的薄弱环节,专家们提出了制定《教育处罚法》、完善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制度等问题,供青年教师思考和探索。由于法规科组织工作严密,专家授课对症下药,使参加培训的新进教师受益匪浅,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理念深入了青年教师的心灵,使刚步入讲台的教师更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从而推进全州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暑假成建制违规补课情况督查
7月21日至28日,湘西州教育督导室先后深入龙山县高级中学、皇仓中学、泸溪县第一中学、花垣县边城高级中学、保靖县民族中学、永顺县第一中学、古丈县第一中学、吉首市第一中学、吉首市民族中学、州民族中学、凤凰县高级中学等学校进行了暑假成建制违规补课情况督查,同时对省、州接到的举报电话关于泸溪县第一中学和永顺县第一中学违规补课情况进行了查处, 7月24日,督导室一行4人,在主任督学杨昌凡的带领下,深入泸溪县一中,分别找高二年级18名同学、高三年级22名同学进行了个别座谈调查了解,经查,该校自7月10日起开始补课,高二年级18个班,高三年级16个班共计34个班确实在补课,举报情况属实;本次补课学校没有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举报人反映补课期间有多名学生中暑,经查,没有出现学生中暑现象。我室查清事实后,当即在泸溪县一中会议室召开了反馈会,向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育局长、学校校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情况通报,对该校成建制补课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责令学校立即停止补课,将学生安全护送回家休息,要求县教育局加强对该校的管理,严防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当即表态,7月25日实行全校静校,将学生全部安全护送回家。经查,永顺县第一中学违规补课系教师个人行为,个别高三教师租借民房补课,永顺县教育督导室和湘西州教育督导室已勒令个别教师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退还所收补课费用。
三、召开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修订研讨会
7月15日,湘西州教育督导室组织该州11名高中教育专家召开了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修订研讨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起草的《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大家就《方案》的整体框架和具体细则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各位专家一致认为,《方案》将“政府对学校履职”和“学校自身履职”单列评估,是新一轮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的重要创新,就是否开展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与会专家经过认真讨论,认为通过网络空间建设,可以对学校更好地进行过程评价,更好地加强日常监控,更好地加强社会监督,势在必行,主任督学杨昌凡当即表示,由州教科院副院长、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宋泱负责联系信息技术专家开发建设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建设平台,争取在8月底完成该项工作。
四、吉首市针对城区初中划片招生热点问题开展督查。7月2日,吉首市教育督导室与市教育局基教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领导,根据吉首市《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通[2014]7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对老百姓高度关注的城区11所小学的六年级学生划片进入初中就读情况公示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所有学校均按照《通知》要求推荐学生,且张榜公示,学生家长及社会反响良好。
五、吉首市积极督促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建设进度。7月7日,吉首市教育督导室与市教育局基教股、电教站、计财股等相关股室召开了合格学校建设情况汇报会。会上,吉首市己略学校等8所项目校的校长分别就本校的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现状等情况向督导室和教育局领导做了详细汇报,计财股就各个项目校的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做了说明,电教站、基教股就仪器设施设备的配备到位情况做了说明,督导室对照《湖南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验收标准》再次强调了验收的要求和要点。市教育局分管合格学校建设项目的副局长要求各相关股室大力支持配合合格学校的建设工作,各项目校要对照验收标准定出工作进度表,力争高质、高效、准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六、泸溪县召开上半年督学责任区工作总结会。7月16日,泸溪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召开了上半年责任督学工作汇报会,县教育局全体领导班子、相关股室长、督导室全体干部及责任督学参加了该次会议。会议由教育督导室主任章长林作了《泸溪县2014年上半年责任督学工作汇报》,他从责任督学工作思路、发现的典型、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特色四个方面总结了上半年责任督学工作的开展情况;介绍了芷江县责任督学工作学习的感受,认为芷江县责任督学工作的“三级模式”、“三个保障”及管理模式体系化、科学化值得借鉴。分析了泸溪县责任督学工作模式并提出了完善责任督学的工作建议:一是理顺工作机构,建立一支专业的责任督学队伍;二是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三是明确责任督学的级别;四是落实责任督学的待遇;五是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六是建立教育督导行为规范。县教育局局长龚佳平充分肯定了县责任督学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并进一步强调了责任督学工作的重要性,最后龚局长组织教育局领导班子就责任督学汇报中提出的学校存在需要教育局解决的8个问题及完善责任督学工作的6条建议进行了讨论。据悉,泸溪县今年被确定为省、州责任督学试点示范县,下半年在该县将举办全州责任督学工作现场推进会,该次会议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了泸溪县责任区督学工作。
七、凤凰县开展中小学安全工作督查。为全力以赴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在县校车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7月24日开始,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学开展校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重点对幼儿园暑期校车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改,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坚决做到检查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处理到位。发现上路运行的校车存在超员、超速、驾驶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运行线路不规范等行为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对于使用非标准校车接送幼儿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所使用的车辆进行查扣。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校车达到校车运行标准,且不存在超员现象,但仍然有部分乡镇幼儿园存在校车不达标、驾驶员驾驶资质不合格、超员超载运送学生等现象。针对这一情况,专项组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并扣留了驾驶证和车辆。坚决做到“四个决不允许”:一是决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驾驶校车,二是决不允许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登记注册,三是决不允许出现超员超载校车上路行驶,四是决不允许涉及校车的安全事故发生。
八、古丈县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进度进行随访督导
7月21日至24日,古丈县教育督导室与县电教仪器站指导小组一起到该县8所义务教育项目学校实地了解电教仪器建设及软件资料建设进度情况。从督查情况看,今年我县合格学校创建工作工程比较大,各项目校电教仪器建设起步比较迟,电教仪器设备的配置离合格学校配备标准差距较大,各方面软件资料建设速度较慢。督查组要求各学校利用暑假加快电教仪器设备和软件资料建设进度。
九、花垣县启动督学责任区办公场所建设
为解决该县督学责任区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问题,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资金60余万元,其中20余万元用于6个督学责任区办公场所的维修改造,40余万元用于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月初,县教育局工程办审核通过督学责任区维修改造方案,各督学责任区办公场所建设正式启动,县教育督导室于本月中旬深入到各督学责任区督查指导建设工作,督促各责任区抓紧建设进度,要求各督学责任区力争在9月初完成办公场所维修改造任务。
十、保靖县制定督查制度,使督学责任区工作形成制度保障
为有效推动各中小学校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保靖县教育督导室制定了《保靖县中小学校工作督查制度(试行)》,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工作的督查。本制度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原则、督查内容、调查程序、调查方式、结果运用六部分。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靖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校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由教育局长任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及教育督导室正、副主任督学任副组长。督查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室,督查室设在教育督导室,由教育督导室主任兼任督查室主任,具体负责督查工作有关事宜。督查制度规定:学校教育工作督查组将每次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反馈;督查结束后十日内,督查室将根据督查情况以《教育督查专报》形式通报全县;建立督查台账,督查结果将作为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室各项检查综合得分在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占比不低于40%,该制度是保证教育工作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是督学责任区深入开展及教育工作形成活力、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十一、龙山县参加“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座谈会”
7月26日,龙山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京海同志主持召开了“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座谈会”,县教育局、县教育督导室、城区学校校长、城区学区主任、城区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县教育督导室就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发表了自己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与会领导的肯定,王副县长就大班额问题的由来做了精辟的分析,指出了缓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的必要性,针对控制城区大班额现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湘西州教育督导室 朱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