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工作简报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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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1期(总第7期)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目 录
△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
3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湖南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机关职能处室、本专科院校和高职学院三个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4月将召开承担试点项目的市(州)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
△ 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
年工作设想
从四个方面简要总结了2010年试验区开展的重点工作,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试验区2011年的工作设想。
△ 坚持科学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长沙市职业教育基地作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的重点工程和长沙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经过三年来的改革实践,在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与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
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
3月,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湖南省教育厅分别召开了机关职能处室、本专科院校和高职学院三个教育体制改革座谈会。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和特约专家出席会议,各试点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改革试点责任单位汇报试点进展情况。各试点单位负责人,介绍了改革试点项目启动与推进情况,改革试点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特别是改革内容及措施涉及到政府相关部门、需请省委省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深入推进改革的建议与意见等。然后,中南大学湛毅青教授、湖南大学余小波教授、湖南师范大学常思亮教授就大家的发言谈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最后,省教育厅领导就改革试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快推进,稳步实施。
4月份,还将召开承担试点项目的市(州)教育局负责人座谈会。
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2010年工作总结与2011年工作设想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在教育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关于共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协议》,我省着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努力深化教育改革,积极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以资源统筹为重点,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三市在整体融合进程中,相继配合出台了《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中小学幼儿园与城市住宅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良性机制。长沙全年财政性教育投入达60亿元左右,株洲达12亿元。2010年共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1所,新建配套学校20所。基本形成了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为龙头,各级示范园为标杆的公民办协调发展的幼儿教育体系,2010年三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8%。
2、统筹师资,促进均衡。在教师培训方面,组织实施农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省级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项目。长沙市每年用100万元作为中小学骨干教师滚动培训的专项经费,制定了《长沙市骨干教师滚动培训方案》。开展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在城乡教师对口援助方面,三市共派出200余人次的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先后开展8次大型教师研讨活动,促进城市群内教师同步发展。长沙市、株洲市规定,城市中小学教师凡申报高级职称者,必须要有到农村中小学支教一年的经历。株洲市实施“教育特派员工程”,设立了艰苦地区学校工作人员特殊津贴,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绩效工资高于平均水平10%,每年从市直学校选派30名骨干教师对口支援边远山区学校。
3、统筹管理,创新机制。在办学机制方面,株洲醴陵市按照“名校+村校”、“名校+新校”、“名校+弱校”的模式,将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捆绑发展。天元区创新“动态均衡”发展的四大机制,实行联校并管制、片区联动制、校际结盟制和区域同酬制。在招生政策方面,湘潭和株洲进行了同步中考命题并取得了成功,高中招生以综合素质评价代替以往那种简单的学科考试分数相加作为高中学校的录取方式。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面,醴陵市在全省率先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办法,由原来的“六证”简化为“一证二章”,基本实现无障碍入学,被国家教育部列为全国随班就读工作保障体系实验县。对口帮扶方面,由以往在本市内对口帮扶扩展到城市群。湘潭、株洲两市积极促进辖区内多所普通高中学校与长沙市一中、长郡中学、师大附中、雅礼中学等结成联盟校,快速提升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
(二)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1、构建了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明确了加速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布局、全面推进示范性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根本改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等的措施。二是出台了《关于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文件明确了湖南省推进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教育部简报》([2010]第118期和〔2011〕第10期)将湖南省这一做法专题向全国做了推介。三是出台了《湖南省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了分区域、分专业大类职业院校生均年初预算拨款标准。要求未达到省定标准的市县,确保在2012年前达到省定标准;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的市县,年初预算内职业教育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2、创新并实施了中职专业教师轮训与考核制度。2010年,开发了23个专业教师培训与考核标准,构建起了省、市州和学校三级培训体系;组织了三轮专任专业教师的培训。专业教师轮训与考核制度的实施,提高了专业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理清了专业教学改革思路,得到了教育部和广大教师的好评。
3、创新并推行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建立了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并在长沙市进行了试点。同时,对接湖南支柱产业与优势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发了覆盖高职院校12个专业大类的技能抽查标准,积极探索与推行行业企业用人标准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标准的融合统一。目前,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工作成为湖南切实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保障。
4、创新了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上,长沙市出台了《关于在长沙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空编人员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采用固定教师编制与流动教师编制相结合,流动教师编制用于聘用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并按照空缺一个编制给予3万元财政补贴的标准包干到校。打破年龄、身份、学历的限制,大力实施“技能型人才进校园”计划,打通了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只要有实践经验、能从事具体操作和业务指导,不管是普通高校的专家教授、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还是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的专业大户,都可以受聘到职业院校专职或兼职任教。这一创新举措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向全国推介。
5、创新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深度融入产业链,构建起校企合作有效平台,按照“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具备条件的高职学院为龙头,以产业领域内的规模企业、高中职院校为主体、以项目合作和专业群建设为纽带,以自愿和互利共赢为原则,努力构建产、学、研共生发展的深度协作机制”模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目前,长株潭已成立17家省级职教集团,共有加盟合作单位1374家,其中省内外规模企业844家,高中职院校327所,行业协会和其他科研机构203个,这些职教集团基本对接湖南主要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也涵盖了基础产业和重要经济领域。
长沙市积极倡导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人才对接市场的校企合作,探索形成了“企业办校”、 “引厂进校”、 “学校办厂”等7种模式,有效利用了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构建了职业院校与园区企业的双赢格局,使职业教育发展突破了原有体制机制的藩篱,形成了更加丰富的要素体系,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增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投资14.8亿元建设的长沙职教基地已建成投入使用,现有1.8万名学生入驻。职教基地以1所高职学院为龙头,统筹整合7所中职学校的专业,按5个专业群建设了5个中职教学区,既较好地实现了与长沙市支柱产业紧密对接,又实现了实习实训基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共享,避免了同质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良竞争。
(三)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科研水平
1、大力推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2010年,以长株潭地区高校为重点,着力推进各类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取得了明显成效。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进一步加强资源建设与宣传推介工作,用户量、资源量、使用量等明显增长,综合效益不断提高。推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三校图书馆继续开展馆际互借工作,为三校教学科研人员跨校借阅纸质图书提供便利条件。建设高等学校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现了全省高校各类教学仪器设备信息的共知共享,从而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教学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校际共享创造了有利条件。
2、调整和优化高校专业结构。为适应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对各类专业人才的迫切需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意见》精神,积极指导并大力支持长株潭地区高校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就业为着眼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形成与地方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在2011年度新增专业中,增设了物联网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器件、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等7个专业点。鼓励支持适应长株潭产业结构调整急需的先进装备制造和汽车产业等相关专业。
3、实施“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一是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创新性成果的形成和高校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重点支持在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与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两型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应用问题研究。2010年,全省高校新增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8项。共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8项。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规范管理,全省高校创新平台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设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引导和支持高校的创新平台围绕湖南省和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开展科学研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了“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培育我省高校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2010年,遴选了第二批“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7个,并推荐15名优秀青年骨干申报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人才”。
4、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一是积极推进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如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高校与郴州市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郴州“两城”建设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二是继续加强“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2010年,组织遴选了第三批共14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全省示范基地达到51个。三是加强科研信息资源建设,搭建科技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高校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扩大对高校科技成果资源的宣传。四是切实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产学研合作经验交流会,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服务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
(四)以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1、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10]1号)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申报工作座谈会要求,结合湖南省工作的实际,我省申报并经国家批准,确定了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创新教师教育体系、制定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7项改革试点项目正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2、启动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2010年4月,召开了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务虚座谈会,明确了湖南省教育改革的思路与主要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印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围绕湖南建设教育强省的六大战略重点和深化体制改革的七个方面主要内容,确定了51项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在全省范围分区域、分学校、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在空间布局上,重点推进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省部共建优势,先行先试,为全省全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各试点单位正抓紧制定与论证改革方案,在全省教育系统初步营造了良好的体制改革氛围。
二、2011年工作设想
2011年,我省将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试点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湖南教育体制改革以及建设教育强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中部乃至全国教育发展与改革探索、积累经验。根据我省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长株潭城市群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2011年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统筹。以城市群内改革试点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探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的行政统筹工作机制,加大行政统筹与组织指导力度,着力抓好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体制,各级各类教育资源统筹与共享,以及县域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等工作,开创湖南教育体制改革新局面。
2、建立学前教育发展激励机制。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激励,建设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社区幼儿园,扶持与规范民办幼儿园,鼓励与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以公办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园为普惠标准,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2011年力争城市群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城市群同步规划与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在城市群中推广集团化办园的模式,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3、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以合格学校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改造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城区义务教育设施建设,积极化解城市大班额问题。探索长株潭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均衡配置的长效机制。加大区域内教师交流力度,做好城镇与农村教师对口支援工作。关心与发展特殊教育事业,三市建好一所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初步实现城市群农村学校“班班通”。
4、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加大构建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力度。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有效整合县域农村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完善落实职业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制度。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推动职业院校面向产业、面向职业岗位和就业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培训,推广以行动为导向的“模块式”教育教学模式,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书”制度。
5、建立与完善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校教学资源共享机制,加快推进长株潭高等教育高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统筹长株潭地区高校专业设置与建设,积极引导并大力支持高校主动适应湖南“四化两型”建设需求,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联系的相关专业。进一步探索与完善适应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需要的机制体制。有效整合高校科研资源,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高校产学研结合平台建设和示范基地建设的力度,把高校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创新的有效平台,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促进高校科技资源与企业技术需求有效对接。
坚持科学发展 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长沙市职业教育基地作为长株潭城市群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验区的重点工程和长沙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规划用地2200亩,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总投资14亿元。目前,基本形成了以1所高职学院为龙头、7所中职学校以专业群形式统筹为5个中职教学区的办学格局,现有在校生1.8万人。经过三年来的改革实践,在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与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与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省有关部门领导考察调研后,对基地建设和市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试点的整体设计、改革举措与改革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1、创新了地方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机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召开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将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市人大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着手成立由市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和领导综合改革,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行业)专家、教育管理专家组成的高职教育综合改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改革总体规划和分项实施方案。
2、创新了职教园区的建设模式。长沙职教园积极适应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和产业发展形势需求,推动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集约化发展,实现了职业教育在空间、资源、资本等方面的有效集中。按照“政府统筹、整体规划、综合开发、分校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将市直原有专业设置大体相近的8所职业院校进行整合,集中力量建设好以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服务第三产业发展为主的长沙职业教育基地。在职教资源的整合过程中,突出主体开放性、资源共享性、功能多样性和主干专业的个体性,坚持职教基地管理制度化、信息网络化、后勤社会化。根据入迁院校的专业类别,将基地整合划分为6个相对独立校区和1个公共区,校际之间没有围墙,图书馆、体育中心、后勤设施等实行资源共享。这种整合专业分学区建设,直接服务园区经济的模式,不仅实现了职业院校与园区企业的良性互动双赢格局,也完全符合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
3、创新了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在师资建设上,由市教育、编委、财政、人事等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在长沙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编制到校空编人员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的职业教育师资管理模式。采用固定教师编制与流动教师编制相结合,流动教师编制用于聘用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并按照空缺一个编制给予3万元财政补贴的标准包干到校。打破年龄、身份、学历的限制,大力实施“技能型人才进校园”计划,打通了职业院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只要有实践经验、能从事具体操作和业务指导,不管是普通高校的专家教授、行业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还是农村从事种植养殖的专业大户,都可以受聘到职业院校专职或兼职任教。这种师资管理模式的创新,进一步激活了职业学校用人机制,增强了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性和灵活性,有力推动了职教管理体制的改革,很有借鉴推广的示范作用和价值。
4、创新了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手段,率先建立了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学生专业技能抽查的内容为该专业的基本技能,抽查的形式为现场操作测试。原则上从所抽查专业的学生总数中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学生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抽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专业技能抽查结果作为衡量学校相关专业建设水平,评价相关专业教学质量和申报省、市精品专业的重要依据。对专业技能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学校,实行黄牌警告,无故不参加专业技能抽查的学校和第二次抽查合格率仍然低于60%的学校,将取消学校该专业的设置。学生专业技能抽查制度作为职业教育特殊的“产品抽检”方式,名为抽查学生,实为检测学校,对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是一股巨大的推动力,尤其是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促进和退出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报:省领导、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送: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
发:各市州教育局、县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部、室)
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29日印发
印数:300份
联系地址: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1109室)
联系电话:(0731)848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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