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山东潍坊学习考察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有感
赴山东潍坊学习考察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有感 |
株洲市攸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王德胜 |
2011年5月中旬,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全市教育督导干部,赴山东潍坊就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学习考察。本人受领导委派随行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通过学习本人有些感悟,现与大家交流如下: 考察团一行先后通过听讲座和情况介绍、实地考察和集中交流的方式,对潍坊市在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全面了解。我认为其成功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实行责任区督学准入考核制度。督学责任区实行目标责任制,并确立一名市(县)级督学作为第一责任人,每个县(市、区)由一名局领导对责任区负总责。在聘请责任区督学时,以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资深教研员为主,并将各责任区组成人员、各自职责、联络方式在责任区范围内的每一所学校公布,便于家长反映问题,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除此之外,潍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还制定了《市级责任区督学管理考核办法》,对市级责任区督学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责任区督学坚决予以调整。同时,潍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对责任区督学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以培训为契机,不断地对督学责任区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进,促进责任区督学共同提高。 二是有效开展督导活动。潍坊市各督学责任区定期举行督导活动,根据政府常务会议的研究结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每个月确定一个督导主题,确保了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个月印发一期工作动态,总结督学责任区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充分运用督导结果。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每个月都要专题听取一次督学责任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并以此作为出台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就责任区督学发现的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局办公会议能及时进行研究并明确整改要求。除此之外,潍坊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赋予责任区督学优先表决权和一票否决权,充分保护了全体专、兼职督学的工作积极性,也有效地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深入实施,使薄弱学校得到了关注,有效地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特别是改变了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增强了教育部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的意识,使教育管理的重心得以下移,同时也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另外,考察团在潍坊市督导室领导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潍坊市实验学校(即潍坊市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该校于2001年经潍坊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主要承担潍坊市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和实践(据介绍其各县均设有一所这样的学校),每年有3万多名中小学生轮流来学校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其宗旨是,弥补普通学校教育的不足,拓展新的学习领域,引领新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通过此次考察学习,本人深受启发,也深刻认识到了我县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今后,县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借鉴潍坊市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在督学责任区工作中获得新的更大进步。一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网络。在以专职督学人员为主,兼职督学人员为辅的督学队伍基础上,再结合包片局领导、联系点干部构建完善的责任区督学网络,并将各责任区组成人员、各自职责、联络方式在责任区范围内的每一所学校公布,以便家长反映问题,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二要进一步加强督学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督学人员督导能力,为更好地实行阳光督导、科学督导、廉洁督导打好基础,为全面推行教育目标管理服好务,为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真实的、重要的依据。三要进一步下移督导重心。在突出月督导主题或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要确保督学责任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督导重心下移到薄弱学校,下移到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为基础教育真正实施素质教育,真正推行新课程改革服好务。另外,我县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利用现有教育资源能否也建一所实验学校(攸县中小学生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更好地推进攸县教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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