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教育督导评估,促进特色学校建设
强化教育督导评估,促进特色学校建设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对中小学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抓特色建设,创“特色学校”。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千校一貌、千人一面”的单一模式,已成为当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的突破口。所谓办学特色,就是指在具体学校中,通过长期的教育实践和管理实践活动,逐步探索而形成的具有独特的、相对稳定的、优质的办学思想、办学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学校办学特色具有思想性、相对稳定性、独特性、优质性、整体性等主要特征。
教育督导评估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体系,主要是由指标体系、方法体系、督导评估制度和被评估对象四大要素按照特定的督导评估目的构成。教育督导评估的目的是督促学校认真贯彻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端正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管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督促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改进对学校的领导,解决办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学校的工作。围绕这“三维”目标,督导评估标准的内容一般包含办学方向、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条件等四方面。特色学校既源于学校但又高于普通意义上的学校,是学校各项工作综合实效的反映,是整体办学水平优化的体现,其实绩有着广泛而深厚的社会认同度。因此,特色学校评估标准的设计,是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系统论、唯物主义辩证法等科学原理和方法,对“特色学校”这一特定教育内涵进行分析、综合、归纳、判断,寻找其本质特征的主要表现和制约因素,研究其结构和运作规律的过程。
特色学校的评估体系中应以特色工作评估为中心,遵照“重规划设计,重组织实施,重目标管理,重条件保障,重队伍建设,重特色效果”“六重”思路来制定评估指标体系。 一是特色的规划设计。能自我剖析,挖掘论证本校优势资源;从利于学生的成长、利于学校的发展出发,体现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宗旨,确定特色项目;并制定长、中、短期的发展规划。
二是特色的组织实施。能自上而下全体参与到特色的建设中,管理流程合理清晰,运转有效;校长具有坚定的鲜明特色的办学思路,领导班子(含中层干部)步调一致,管理职责落实;“特色建设”理念贯穿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资料齐备,能反映特色建设过程。
三是特色的目标管理。常规管理(教育、教学、后勤、环境等)以特色建设为中心,特色基础牢固;长、中、短期目标有序推进,得到全体教职员工的认同和积极参与;规划实现效果良好,特色教育逐渐得到校内外的公认。
四是特色的条件保障。有适应学校特色建设发展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装备,相应配套齐全,能有力保证特色项目的开展;有体现学校特色的符合“三性”要求的校园文化氛围,“三合一”建设成效明显;有与特色建设相适应的激励、保障机制,制度建设以特色为本。
五是特色的队伍建设。能围绕特色建设对教师提出明确要求,措施有力,不断提高教师特色教育的素质、能力、知识和技能;基本形成一支事业心强、特色教育能力强、知名度较高、有一定参与比例的教师群体;将特色教师培训与校本培训、科研课题研究相结合,研究与实践相融合,以研究带动特色建设走向深入。
六是特色的效果。学校各特色项目已步入健康发展与稳定状态,学校特色整合、提升,逐步形成稳定的教育特征、风格和个性,校内外认同度高,并形成传统,在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教师在特色学校的建设中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获奖或被发表推广;学生兴趣爱好、潜能和个性被激发和得到发展,学有专长的学生占有较重比例,各种竞赛获奖励的学生比重较大,促进学习提高了成绩。
现代教育发展观是特色学校建设目标确定的重要依据。学校必须依据主体性发展、整体性发展、多元化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确立发展目标。确立发展目标必须具有一定的历史预见性,通过不断的变革、创新实现自我超越,创建富有个性和魅力的学校文化。确立特色项目和目标后,则要对发展战略进行规划设计,制订切合实际的分阶段目标。
教育督导评估是一种发展性督导评价,以帮助、指导学校自主发展为宗旨,依据学校自身发展规律、现有办学水准和学校发展目标,运用督导与评估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对学校发展现状和潜能进行价值分析与判断,指导学校制订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提高学校自我评估、自我调控、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学校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校最终发展成为各具特色的办学主体。
教育育要走特色学校之路是时代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要求,也肯定是今后教育发展的最终目标。教育督导评估作为对学校办学效能的评价机制,有职责搭建平台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办出特色。世界因万物的基因各异而异彩纷呈,教育亦因学校个性风格的异乎寻常而繁荣精彩。(宁乡县教育督导室罗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