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委厅动态

张放平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09-02-16 00:00 【字体:
依法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扎实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省教育厅厅长 张放平
(2009年1月7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与2009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一并召开,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2009年,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重要决策的关键一年,完成建设教育强省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保障作用。借这个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教育督导为推进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30年,在历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教育层次结构渐趋优化,基本建立起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教育事业规模显著扩大,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办学整体实力日益增强,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公平逐步得到落实,基本保障了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这“四个基本”,推动了我省从人口大省向教育大省的历史性跨越,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支持和智力支撑。
上述历史性成就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我省自1988年正式恢复和重建的教育督导制度。20年来,特别是“十五”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教育督导成为了各级政府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行政监督的有力手段,为湖南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是有力推动了我省“两基”工作目标的实现。教育督导伴随“两基”应运而生,又为“两基”目标的实现付出了艰辛努力,功不可没。1993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决定》颁布后,通过连续两次在邵东县、长沙市召开全省“普九”攻坚现场会议,促进了以预检、验收、复查为主要内容的“两基”评估验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全省掀起了你追我赶争创“两基”合格县的热潮,保证了我省于1998年提前两年完成了阶段性“两基”工作任务。在随后的四年里,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按照分区规划、分段推进的指导原则,适时建立了“普九”年检复查制度,并集中力量开展以少数民族县为主的督导检查,指导各县落实 “普九”责任制、劝学保生承包制、建校筹款分担制等制度。2002年12月,湖南1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省级“普九”验收,“普九”覆盖面达100%。2007年4月,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工作的督导检查,国家总督学、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评价我省是“中部省份‘两基’验收以来,专家评价最高的省份”。
二是有力推动了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总结“汨罗经验”的基础上,从1998年开始,我省建立了县级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制度,对推进素质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市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加快了“汨罗经验”在全省的推广,促进了县域素质教育的整体推进。特别是2002年以来,我省启动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通过表彰奖励、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乃至摘牌等措施,对促进学校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有力推动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理顺与落实。在“两基”验收、“普九”年检和专项督查中,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经费管理权下放到乡的县市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大部分县市区教育经费以县统筹。针对个别县市在办学体制改革中违规变卖公办学校,教育督导部门及时开展专项督查,旗帜鲜明地进行了制止和纠正。为了确保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教育督导部门将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新机制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列入了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这些措施确保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基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有力推动了教育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2004年,我省创造性地推出“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近三年先后分批对125个县级政府进行评估验收,有效地增强了县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各地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和完善了议教制度、学校检查备案制度等一系列优化教育环境的政策措施,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基本落实了“两个比例”、“三个增长”的教育投入要求。第一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促各地按要求追补教育经费8.2亿元,教育人事管理体制不顺畅、财政不全额保障中小学教师工资、职能部门到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化解。
从这些工作成绩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如果没有教育督导部门的“两基”验收和“普九”年检制度,就不会有今天“普九”的历史性成就;如果没有教育督导部门的“两项督导评估”制度,更不会有今天“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全面落实和农村教育的持续发展。教育督导为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的贡献有目共睹,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付出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才智值得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者表示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二、教育督导要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强有力保障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要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督政,一手抓督学,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教育督导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在推进素质教育上下功夫。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和探索,我省素质教育的实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面对新旧矛盾交叉、体制性障碍与政策性问题并存、教育内部与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的复杂局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将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工作的中心。在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中,推进素质教育有很多事要做,当前我们至少要把握好“三条底线”:一是规范招生秩序;二是按照课程大纲要求,把课程开齐开足;三是给学生足够的休息时间,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这三条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最起码的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一定要将其作为2009年督学的重点,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要通报批评,要限期整改,要严肃处理。在此基础上,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对学校、对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体系,用全新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评估体系,保证教育督导导向的正确性,增强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实效性,逐步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全面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教学观,督促各级政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各级各类学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二是要在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上下功夫。建设教育强省,需要各级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投入问题,在《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财政预算和决算时,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1至2个百分点。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义务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确保50%以上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总额的15%-20%用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舍修建,并主要用于城市义务教育设施建设;从2007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城区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20%的比例专项用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其它市州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县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提高部份专项用于城市公办义务教育设施建设。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09年开始实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此外,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后,必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完善经费拨付、使用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就教育投入作出的一系列决策,如何确保执行到位,是教育督导部门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作为第二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督导评估的重中之重,要对教育强省经费政策、教师绩效工资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从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县市区没有依法依规保障对教育的投入,有的县市区在督导评估时依法追加了教育经费,督导评估后又存在抽回的现象。今年上半年,教育督导部门要对首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整改情况开展复查,对督导评估后抽回教育经费的县市区,建议省政府、省委组织部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通报。要建立依法依规保障教育投入的机制,省人大已经把保障教育投入作为重点督查的内容,省政府最近出台了《关于建立教育强省投入保障监督机制的意见》,希望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加强教育投入的预算监督,抓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询问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情况。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中央精神,把握好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两条底线”,一是县市区的津补贴改革教师必须与公务员同步;二是同步的过程中教师津补贴的发放绝对不能留有缺口。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要在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上下功夫。在首轮督导评估考核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地方教育人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有些地方还存在部门向学校、向教师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个别地方政府还存在平调学校学杂费的现象,一些学校的校园周边环境还不理想,等等。不难看出,这些问题的责任主体都是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履行督政职能,运用好督政的各项手段,督促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职责。第一,要继续用好用足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优考核”这个手段。在认真总结第一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新的评估体系要继续将教育管理体制、部门向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政府平调学校经费等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条“高压线”;第二,要用好教育强市(州)、强县(市、区)督导评估这个手段。教育发展环境是教育强省的重要方面,发展环境不优,就谈不上教育强省、强市(州)和强县(市、区)。第三,要用好同级督政这个手段。通过开展对同级政府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发展教育的责任,切实履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职责,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要在推进教育公平上下功夫。教育公平是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目前,虽然我省教育公平的整体状况在不断改善,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差距仍然不小,乱收费、乱招生等仍然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促进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为推进教育公平的首要任务来抓。当前重点是抓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落实各级政府建设合格学校的责任,加快合格学校建设进程;在此基础上,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争取通过5-8年的努力,使全省完全小学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将中小学乱收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校安全、师德师风建设等问题作为专项督导和随机督查的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五是要在促进教育协调发展上下功夫。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巩固提高基础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重视特殊教育,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既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系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些迫切需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在不断完善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启动对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督导评估。要通过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督促各地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引导各级政府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实现教育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突破口,提高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引导各地加快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不断完善幼儿教育体系,提高保教质量;引导各地关心、重视特殊教育,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益,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教育督导,教育督导充分履行职能也离不开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在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特殊重要作用,大力支持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督导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要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现在,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分工不明、配合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些全局性活动没有吸收教育督导部门参与,部分地方各类教育评估活动还没有完全归口于教育督导部门,不利于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定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与教育督导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一方面要按照《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要求,将面向各级各类学校的检查、评估和验收全面归口教育督导机构管理,纳入到综合性督导评估之中,或由教育督导机构统一组织和协调。今后,凡能够纳入到教育督导部门督导评估范围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检查或评估;凡是教育督导部门评估认定或评估时涵盖了的,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再重新组织评估认定。另一方面,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要尽量吸收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和督学的意见与建议。最近颁布实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组织3名以上专家或者咨询机构对决策方案进行必要的、可行的、科学的论证。各级督学大多是德高望重、业务精深的专家学者,教育行政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时,要利用好这一宝贵财富,邀请他们参与决策方案的制订和论证。同时,教育督导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各级督学也要多关注和参与教育的中心工作与重大活动,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多出谋划策。
(二)要进一步优化教育督导的工作条件。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教育督导工作,大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保障教育督导所需经费,配备足够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另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支持教育督导工作。要从教育事业费中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教育督导,支持教育督导部门开展各类评估、改善办公条件、加快信息化建设。要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确保教育督导机构必要的人员编制;要按照德才兼备和“老、中、青”结合的原则,将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作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的优秀干部安排到教育督导岗位上来;对于上级不合理的人事安排要尽可能说清理由,争取理解和支持,着力解决好将安置型、养老型干部往教育督导队伍安排的问题,增强教育督导的活力。
(三)要进一步运用好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教育督导工作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最终取决于督导评估的结果能否得到充分的运用。如果督导评估的结果得不到充分运用,该表彰奖励的不表彰奖励,该追究处罚的不追究处罚,该坚持发扬的不坚持发扬,该克服纠正的不克服纠正,那么,教育督导工作就会流于形式,失去权威,更收不到推动和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目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十分尊重教育督导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十分重视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督导结论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在教育评优评先、项目立项、经费安排等方面,应当将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结论作为重要依据。在每次督导评估活动结束后,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督导评估情况,采纳教育督导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形成正确的导向,树立和维护教育督导的权威。
    同志们,新的一年,教育督导监督保障责任重大,同时也面临最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为推动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2段238号
咨询服务电话:0731-84714899 备案号:湘ICP备09005173号-8
湘公网安备:43010202000676号 网站标识码:4300000035
技术支持: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网站技术:0731-8220775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春季),15:00-18:00(夏秋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张放平在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

9956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