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5年基础教育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教通[ 2005 ] 115 号 关于做好2005年基础教育统计工作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在实行统计报表制度、推进教育统计信息化的基础上,全省各地教育统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统计数据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是,从我厅对部分市州、县市区2004年基础教育统计数据核查的情况来看,有部分统计单位小学辍学率和幼儿入园率还存在不真实或不准确的现象。造成小学辍学率和幼儿入园率不真实或不准确的原因:一是有些单位依法统计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统计法规,随意调整统计数据,致使统计数据失真。二是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统计不规范,漏报、虚报及瞒报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民办幼儿园办学分散,人事、财务和资产等管理相对独立,有些县市区教育部门没有实施有效管理;有部分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对民办幼儿教育事业不够重视,统计管理不规范。此外,部分乡镇对入园幼儿收取一定管理费,迫使有些幼儿园瞒报在园幼儿数,从而导致统计失真。三是一年级的留级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幼儿园的收费较高,小学一年级的学费较为便宜,一些家长将学龄前儿童送到小学一年级就读代替学前教育,读完一年级后,又继续重读一年级。这既影响幼儿入园率,又影响了小学辍学率。四是小学学籍管理欠规范。有相当部分学校学籍管理较混乱,未按规定执行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对学生转入、转出情况及其流向没有记载。 就我省实际情况来看,上述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严重影响了我省基础教育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做好今后基础教育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地要认真查找问题,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统计工作的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统计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把好统计数据审查关,各级教育统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沟通,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统计。要重视和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完善统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随意篡改或授意篡改统计报表、报送虚假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3)切实加强幼儿教育统计工作。各地要认真履行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职责,统筹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学龄前儿童的教育秩序。 4)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异动手续,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管理信息手段,建设好学生基础数据库,促进学籍管理科学化与规范化。 湖南省教育厅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