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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二五”规划

湖南省教育厅 jyt.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2-07-11 00:00 【字体:


    2011年—201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科学发展的新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教育事业发展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和均衡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建设教育强市 “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得到巩固。自2006年起,我市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实行免杂费(含信息技术费)、课本费和对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有了基本保障。入学率和巩固率明显提高,2010年秋季学期,小学入学率达到了99.98%,年辍学率控制在0.02%以内,万人口在校学生数为627人;初中入学率达到99.07%,年辍学率控制在0.93%以内,万人口在校学生数为294人,实现了“十一五”目标任务。

2.高中阶段教育和幼儿教育快速发展。一是办学规模明显扩大。2010年,全市普高、职高年招生人数分别为8707人、3600人,达到“十一五”规划目标;二是办学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五年来,全市共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有效地改善了高中阶段办学条件。张家界市一中、慈利县一中、桑植县一中先后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张家界旅游学校、慈利县职业中专分别被上级部门认定为国家级和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张家界旅游学校还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示范性职教中心,张家界市民族中学、永定区天门中学、武陵源区一中分别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学校。三是教学质量大幅提高,全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高中升学率达到68.3%。五年内,累计为全国本科院校输送合格考生9212人,职业学校毕业就业率达95%,年开展农民工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达10万人次以上。截至2010年,学前教育入园普及率达78.13%,万人口在园幼儿数为198人。

3.高等教育改革完善了体制、结构和质量三个目标转变。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及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宗旨,按照“科学设置、精简高效、有效分离、社会化服务”等原则,大力实施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五”期间,两所高校先后荣获省级以上相关立项科研课题达100多项,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还启动了学科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数控技术专业、塑料成型工艺模具设计课程分别成为省级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数控专业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

4.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投入总量大幅增长。截止到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总量已达407154万元,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15 %,比2005年提高0.97个百分点。有效地实施了中小学布局调整、农村初中改造工程、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农村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远程教育建设工程、拉动内需中央新增项目建设工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等八大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总投入24201万元,新建校舍面积201043m2,改造中小学危房168886m2,建成合格学校59所。此外,引进外资项目35个,接受捐赠资金3755 万元,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得到改善。

5.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高。全市通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整合教师资源。组织实施了“名师工程”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完成国家、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300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180人次,教师岗位培训6500人。截至2010年,全市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5%,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7.4%,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5%,分别比2005年提高0.7、5.4、11个百分点。教师计算机高级考试合格率达95%,普通话等级合格率达70%,高等教育教师队伍高职称教师比例达40%以上,教师整体素质明显优化。

6.素质教育成绩显著。坚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取得新成效。一是中小学德育工作不断推进,学生的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二是广泛开展了多种文化体育活动并取得积极成效。“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生获省级体育运动会比赛奖牌80枚(其中:金牌21枚,银牌26枚,铜牌33枚),破省记录五项。在组织参加“全省科技创新大赛”和“数理化生信息技术奥赛”等比赛活动中,分别获国家级一等奖2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5个,荣获省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220个,三等奖240个。三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深入广泛地开展校本教研,举办了课题研究培训和立项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评选活动。我市承担的中国教育学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新课程生本教育战略》取得成果,结集出版并在全国推广。四是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学生综合系统评价制度,实施了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考查,并将考查结果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总成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实现了新突破。

“十一五”期间,我市教育发展虽然取得巨大成绩,但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和整体竞争实力来看,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仍然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1.教育发展不均衡,发展的总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需求愿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区域之间和城市与农村之间教育发展不均衡,有限的优质资源没有得到公平分配,薄弱学校普遍存在,农村中小学教育仍很薄弱,资源分配不均,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简陋,教学质量偏低,办学效益不高。

2.学前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缺乏统筹力度。“十一五”期间,农村3-5岁的学前教育依然发展缓慢,规模偏小,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不平衡,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缺乏协调,并存在较大差距。

3.职业教育发展与适应产业结构和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还缺乏合理性。一是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缺乏认同感,二是办学条件有待改善。全市15所职业学校,有11所职校办学条件极为简陋,达不到办学的要求。三是师资结构性矛盾突出,尤其是专业技能教师,部分学校没有做到合理配置。四是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滞后,市场竞争力弱。五是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够协调。

4.成人教育基础薄弱,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5.高等教育区位劣势突出,基础设施弱势明显,学科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依然不高,缺乏科学竞争力,学科带头人才短缺,引进人才难度较大。

6.支撑教育持续发展的必要经费投入不足,供求矛盾突出,社会资源调动存在难度,筹资渠道偏窄,办学经费紧张,化解教育负债难度大。

7.教师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一是按照现行编制标准,小学和初中教师人员编制富余,高中教师人员编制不足,导致教师学科、年龄、层次结构不尽合理,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8.民办教育发展缓慢,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管理缺乏规范,教学质量不高。

二、建设教育强市 “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坚持建设教育强市战略,以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推进发展学前教育。积极有效的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和形成“体制完善、均衡发展、基础厚实、特色鲜明、社会满意”的教育发展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人才资源支持。围绕这一发展目标,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原则。把教育发展始终置立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和基础地位,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需求。

——统筹协调原则。正确处理教育发展的速度、规模、结构、质量、效率的关系,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相协调,与世界旅游精品建设相适应。

——以人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改革创新原则。立足张家界市情和旅游发展的实际,深化教育改革,更新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思路,强化发挥措施,走出一条具有张家界特色的教育强市之路。

三、“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到2015年,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进入全省前列,支撑保障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形成具有旅游地区特色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教育强市。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是:

1.完善体系。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全面发展继续教育,形成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均衡协调,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结构合理,学前教育、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不断完备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学前教育目标。2015年,学前教育进一步普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示范性幼儿园人数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30%以上。

——义务教育目标。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弱势人群义务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高中阶段教育目标。2015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普通高中示范性学校在校生人数达到50%。

——职业教育目标。2015年,初步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具有张家界市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年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万人次。

——高等教育目标。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积极支持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张家界学院和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继续教育目标。2015年,全市建设一个示范性学习型县区,每个县区建设一批示范性社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50%以上。

2.夯实基础。教育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学校新增危房面积做到当年消除;教育投入不断加大,教育欠债有效化解,教育保障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3.形成特色。教育与旅游紧密结合,全市成为国内外旅游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和著名旅游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和著名旅游院校的教学实习基地;依托旅游品牌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全市高校和职业学校以服务旅游发展为重点的特色专业建设成效显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就业率达80%以上。与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同步,推动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并拓宽国际教育服务市场,教育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4.社会满意。教育质量稳步上升,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教育公平充分体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困难群众受教育状况根本好转,教育发展环境优良,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市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新增从业人员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

四、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1.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和乡镇、村级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按标准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机构;推广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大控流保学力度,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特别是农村初中生辍学问题;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抓好合格学校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救助力度,建立健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制度和资助体系,逐步提高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并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待遇。高度关注和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抓好特殊教育,保证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巩固提高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办学水平。对现有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严格按照示范性学校办学要求加大投入,从严管理,确保示范性校的合格标准。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需求,完善城乡职教网络,扩大职教规模,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型人才。区县建立职教中心,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创办1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3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旅游发展为重要内容,加强职校特色专业建设,建3-5个省级精品专业,3个市级实训实习基地。支持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创全国品牌。完善“以市统筹、以县为主”的招生管理办法,加强职高招生统筹管理,逐步实现职高与普高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目标。加强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积极开展定单式培养,鼓励职业学校为市内外企业定向培养、培训员工,鼓励企业为职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

——积极发展高等教育。支持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张家界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扩大规模,做大做强,办好市电大。依托“张家界”旅游品牌,加强与国内外著名大学联合,积极兴办高等学校,争取创办一所张家界本土大学。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逐步满足世界旅游精品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科学规划、合理调整高校学科和专业结构,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实验室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支持高校创建在全国有影响的专业,积极参与全市经济社会特别是旅游发展重大项目、课题的开发和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全面发展继续教育。以各类教育机构为依托,通过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教育、网络远程教育、成人教育等学习形式,构建覆盖全社会、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与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社会成员学习个性化、多样化的需要。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镇活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学习、人人崇尚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积极开办市民学校,编写统一的市民教育教材,整体提升市民素质。依托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加强干部素质提升教育。

2.加大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坚持教育公益性质,认真落实政府对发展教育的责任;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在4%以上;市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每年同口径提高2个百分点,区县提高1.5个百分点。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实行单列;建立稳定的职业教育发展经费筹措机制,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将贫困寄宿生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两免一补”资金落实;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60%以上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补充公用经费;确保地方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25%用于教育;将师资培训、教育科研等项目经费纳入市区县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师资培训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安排。

——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市、区县两级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对教师工资、政策性津补贴依法足额列入预算,及时拨付发放,不留缺口。教师的各项政策性津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公务员水平,确保教师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落实到位。

——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市区县两级政府要依法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和财政能力逐步提高。

——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平均每百名中小学生拥有计算机15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班通”比例达到90%。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初中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特殊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抓好师资培训基地建设。争取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到2015年落实完成市级师资培训基地和培训楼建设任务。

——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保障机制。市、区县两级政府要把维护、改造和建设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所需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专项资金,对中小学实施危房改造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实行减免缓政策。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部分,要足额落实到位。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在三年内完成校舍安全改造任务。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足额征收和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规定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用于教育的比例;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省定比例安排用于教育。建立非义务教育办学成本分担机制,科学合理地确定政府、受教育者分担培养成本的比例。进一步畅通社会筹资渠道,动员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出资办学。积极开拓金融信贷、教育服务、科技开发等筹措教育经费的途径。认真落实国家扶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对我市教育的投入。对农村中小学实施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置换后全部用于教育办学。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建立公平公开的公共教育经费分配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对教育专项经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等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及时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禁止挤占、克扣和挪用,保证教育经费全额到位和专款专用。推行中小学校经费预算管理,逐步施行“校财局(教育局)管校用”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规范教育机关和学校采购行为,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

——努力化解教育债务。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学校消赤减债的政策,认真清理、分类登记、及时上报、落实责任,逐步化解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尚欠债务。

3.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逐步改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和分布结构。到2015年,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比例达到60%,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比例达到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比例达到90%以上,普通高中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占一定比例,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比例达90%,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能够满足教学需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初、高中优秀毕业生报考师范院校;从初、高中毕业生中选拔一批定向免费师范生,培养一批全科型的现代教师;市、区县两级每年安排一定编制(包括自然减员空缺),从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补充到紧缺的中小学校任教。

——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继续在全市教育战线广泛开展向模范教师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力度,每年度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验收。坚持科研兴教,把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作为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行校本研修,创造条件让每个教师每年有一次校外研修机会。积极开展新理念、新课程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加强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育培训。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资源进行教师培训。加强特级教师工作。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全市每三年评选一次名校长、名优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并给予相应物质和精神奖励。定期选派优秀校长和优秀教师到市外、省外和境外培训。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建立和完善偏远贫困地区教师津贴、教师特殊岗位津贴以及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制度。注重改善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

4.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技术教育为重点,制定和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建设标准,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所有城区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建立校园网,80%以上的农村小学实现上网。提高学生、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教学的有机结合。继续推进全市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研究,提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加快张家界教育信息中心建设,启动张家界教育城域网建设工程,加强教育信息资源开发和整合,形成完备的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使教育信息化装备和应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继续实施“德育整体工程”,出台《张家界市中小学生文明守则》,加强学生良好品德、行为习惯和文明礼貌的养成教育。把德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研究,不断拓宽德育途径、改进德育方法。积极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体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励志向上的校园环境。

——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扩大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改革成果,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优化课程结构。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倡导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型学习,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行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和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新《配备目录》标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逐步完善实验仪器配套,为学生动手实践创造必要条件。尊重学生的个性与特长,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创新。

——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推广学校群众性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学校体育运动会;广泛开展疾病预防、科学营养、卫生安全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确保学生休息睡眠时间,确保学生饮食营养。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评价学校效能的基本教育指标。改善学校体育设施和安全卫生条件,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各类文化、科技、体育场所和公益设施,丰富青少年假日生活。加大网吧治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禁出版、传播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心理健康的凶杀、暴力及有色情倾向的内容。

——科学评价教育质量。将教育定位为培养包括高素质劳动者在内的全面人才,把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由单纯的升学率向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转变,建立全面、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引导社会和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进一步完善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逐步推广将公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

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完善和落实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职责,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基础教育实行以区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经费分级负担,管理以区县为主;职业教育实行“分级负责、以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教育由市级统筹。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办学和管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湘发〔2004〕5号文件精神,落实和完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教师工作、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自主进行教师管理的体制。加强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有教育工作经历和教育管理经验的优秀干部担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建立和完善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非义务教育办学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和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构建政府办学为主,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民办教育体系。建立并逐步增加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学校自建校园校舍,改善办学条件;鼓励和帮助民办学校找准特色定位,形成一校一品。加大引资办学力度,大胆探索与外地企业或名校联合办学的路子,扶持民办教育做优做强。

——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律地位,完善学校法人制度,规范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完善学校管理体制,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校长负责制,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大力推行学校目标管理和校长任期考核,健全校长考核、培训、监督等制度。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按要求配好配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严格按岗位需要配备学校管理干部。加强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形成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教师倾斜。

7.加强教育学科研究。

——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完善建立教学研究机制,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学科研究,为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服务,加强对教育科研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积极推进教育科研体制创新。

8.积极推进依法治教。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教育行政许可行为,健全教育重大决策程序,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转变教育管理模式,建立教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努力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的良好局面。

——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教育执法机构,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方式。建立和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加大对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活动,进一步加大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级人民政府“两项”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教育强区县和职业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制度,完善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制度,建立民办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建立分类分层的教育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健全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和督导检查结果公报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9.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建设教育强市要求,加快区域教育事业发展。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世界旅游精品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建设教育强市是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事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建设教育强市要求,扎实开展工作,推动教育加快发展。

——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建设教育强市决定和教育发展规划目标,市、区县两级政府要落实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各部门承担相应的具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党政领导联系学校等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全市教育事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重视教育、关心教育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将建设教育强区县、强乡镇列入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教育强区县评估和奖惩制度。

——凝聚工作合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负责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发挥落实教育事业发展的主体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为教育优先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各级税务、物价、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各级建设、规划、国土部门要在教育用地、规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级政法、文化、工商部门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和维护稳定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各级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建设教育强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为全面完成和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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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建设教育强市“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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