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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湖南省教育厅  时间:2017-03-17 00:0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工作要求,由学校综合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一、 主要工作概述

2015-2016学年度,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结合学校重点工作,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扎实稳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积极落实清单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要求,在信息公开网专栏列表式公开《清单》(详见http://gkw.csuft.edu.cn/gkml)涉及的10类50项信息(见附件),并逐项建立单点链接,为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全部面向社会及时公开。

二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纪委监察处、学校工会等单位负责监督,各信息产生单位积极配合,形成了从学校到各基层单位完善的工作体系,构建起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三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规范财务、招生、人事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积极拓展渠道,及时公开本科生、研究生招生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 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按照《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以《清单》为基础,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充分发挥学校门户网站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校内各单位网站建设,结合微博、微信及其他媒体应用,积极构建新型信息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为相应群体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了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的良好互动,有效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

2015~2016学年,通过学校官方网站以及校内信息门户网站的有关栏目公开信息4000多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同时,每周在校园OA网发布下周周历安排表。

(二)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清单”事项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在学校网站首页设有点击入口,主要发布学校重要新闻信息和需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学年度,信息公开网发布“清单”事项总计90件,“基本信息”2件,;“招生考试信息”22件,“财务资产信息”6件,“人事师资信息”16件,“教学质量信息”4件,“学生事务信息”4件,“学风建设信息”9件,“学位学科信息”3件,“交流合作信息”23件,“其他信息”1件。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并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开设了受理申请的工作邮箱;2015-2016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暂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明确监督信息公开、受理举报的机构为学校纪委监察处,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开设了信息监督工作邮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另外,学校还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书记信息”、“校长信箱”,收到校友或在校学生通过该信箱向学校咨询、反映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信件80多件。

五、 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监督检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处)没有收到任何有关信息公开情况的举报。

六、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信息公开不及时;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度还不够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各单位和广大师生信息公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依法公开,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进工作作风、落实省属高校巡视意见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待。

二是继续规范校内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以《清单》为基础,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内容,使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全面提高宣传培训效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与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执行。完善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执行检查考核制,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实施检查和评价,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对于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坚决纠正、责令整改;如发现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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